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养犬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农业农村局每年10月发布犬只免疫场所和电子标识植入场所,现将犬只免疫和电子标识植入场所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参考《2026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凡满三月龄的犬只必须强制免疫,之后每年定期免疫或根据疫苗说明书规定的免疫期进行加强免疫。
2.根据《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和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城乡一体化管理需要确定的其他区域内饲养犬只(因军事、警务、科研、公益、演艺、商用等特殊需要养犬的等除外)均需完成电子标识植入。电子标识将储存养犬人姓名、联系方式、犬只免疫信息等数据,便于犬只溯源及文明养犬管理。
二、免疫和植入场所
1.免疫场所:我市免疫机构信息和地址详见附件1。(因各动物诊疗机构狂犬疫苗种类不同,为避免耽误市民行程,可提前与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电话沟通)
2.电子标识植入场所:我市犬只电子标识植入场所信息和地址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免疫疫苗:狂犬疫苗分自费和免费,具体品牌种类及注射费用请提前咨询动物诊疗机构。(免费的仅为农业农村部门集中采购的兽用狂犬病疫苗)
2.电子标识特性:植入芯片为毫米级微型装置,通过皮下注射植入犬只颈部。芯片编号与养犬管理平台绑定,可通过专用设备扫描读取信息。
3.资费标准:根据《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免疫(免费疫苗除外)费用和电子标识植入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咨询渠道:
市公安局养犬管理专线:0851-86768853
市农业农村局服务电话:0851-87988930
“宠贵阳”小程序服务电话:19225841011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贵阳!请广大养犬人积极配合,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贵阳市公安局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贵阳市犬只免疫机构信息和地址
附件3:贵阳市文明养犬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