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局依法拟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西市监听告〔2024〕登001号),内容是:你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被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吊销后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我局发布《关于责令力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公告》,但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规定,构成责令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你公司依法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现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才让当智 马志福
联系电话:0977-8900575
联系地址:海西州行政服务大厅127窗口
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