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海西州自然资源局委托青海省矿产开发学会组织专家对《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柯柯盐湖东部盐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青海省矿产开发学会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肖宁
电话:0971-6131090(兼传真)
邮箱:741862780@qq.com
附件: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柯柯盐湖东部盐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