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2025年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金川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费评估进行询价,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金川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费评估项目
(二)采购人: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项目内容
(一)委托物业服务领域相关供应商对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金川园区(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地上25层,地下3层)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管理服务内容有:大楼管理与维修养护、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管理、消防安全、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卫生防疫、园区参观接待和重大活动后勤保障、防洪防汛、供电设施管理等。
(二)委托物业服务领域相关专家对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金川园区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参数进行专业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2.5万元(含税),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
四、询价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与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服务商。价格相同者,同类服务业绩数量多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服务业绩数量相同者,由工作人员现场组织抽签决定。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
六、报价具体要求
参加询价单位至少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一并装入文件袋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3.报价函:严格按照附件规定格式编制,确保各项费用清晰、准确,便于对比和评估(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2);
5.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6.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同类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评估)业绩,需附服务合同及至少一个物业管理服务费评估结论/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合同需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日期等信息。
7.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递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见附件3);
8.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 11:00(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
2.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海路6号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911室;
3.报价要求: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1-3983356
附件:1.报价函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承诺书格式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