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我市绿色通道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有关要求
(一)我市建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的单位,可申请试行“举荐制”。每年由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实名举荐不超过2名青年技术骨干,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所荐人选除按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要求提交评审材料外,须同时提交《举荐信》,明确阐述具体的举荐理由,同时申报人需提供与举荐依据相对应的、至少1项代表性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
(二)我市引进的海内外优秀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的,经旗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申报人除按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要求提交评审材料外,须提交至少1项引进后取得的、能充分代表其专业能力与贡献的标志性业绩成果材料。所在单位对该项成果的真实性及申报人的个人贡献进行前置审核与鉴定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经旗县区人社部门或市主管部门研究并出具推荐函。
(三)在我市“六大产业集群”产业企业或设有市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单位工作,且承担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申报人除按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要求提交评审材料外,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经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项目个人贡献说明书》,说明个人具体贡献。推荐名单及贡献说明须同步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旗县区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材料雷同、贡献不清的申报予以驳回,对符合条件人员研究推荐。
二、申报时间
各旗县区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下半年绿色通道中级职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逾期不接受补报。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单位同一年度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不得多头申报。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2025年下半年呼和浩特市绿色通道中级职称”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内蒙古人才信息库”首页“职称申报专区”中的“2025年职称申报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操作注意事项”。)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按照申报类别不同,需同步上传举荐信、推荐函或《项目个人贡献说明书》)并成功提交后,仍需按照申报程序及《职称申报送评材料目录清单》(见附件1)要求,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对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诚信承诺,同时确保线上线下材料一致。
四、资格审核和公示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退回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
(二)单位审核无误后,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及送审表进行公示,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三)各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
(四)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五)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工作情况总结(见附件2);
(二)《呼和浩特市2025年下半年申报绿色通道中级职称评审人员汇总花名册》(见附件3,纸质版要求申报材料审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确保信息一致性,建议使用线上导出花名册;
(三)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公示结果报告。
六、其他要求
(一)当年度既符合绿色通道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又符合社会化职称评审条件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但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二)申报人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未通过的,如无新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当年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三)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自治区高级职称绿色通道与我市中级职称绿色通道不得叠加、重复使用。
(四)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有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四)绿色通道中级职称评审费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
附件:1.职称申报送评材料目录清单
2.旗县区、主管部门绿色通道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情况总结
3.XX旗县区/主管部门2025年下半年申报绿色通道中级职称评审人员汇总花名册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2日
(联系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5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