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州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圆满完成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经评审,共有961人取得职称资格,其中,高级44人、中级284人、初级633人。49人取得“双定向”职称资格,其中,高级41人,中级8人。
聚焦“谁能评”,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坚持“同等对待、一视同仁”,打破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积极落实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领域职称评审贯通,鼓励包括非公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在内的各类专技人才申报,着力破除其参与壁垒。为健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制度,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针对海西民营企业规模大、专业人才占比高的实际,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为民企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2021年至今,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共计通过653人。同时,加强职称申报事前审核,依据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严格审批聘任情况,杜绝产生“评聘矛盾”。严格要求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聚焦“谁来评”,明确职称评审工作职责。依据《青海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立足海西实际,坚持不越位、不缺位原则,明确人社部门监督、职称评审委员会履职及行业主管部门主管职责。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确保申报人符合评审条件。每年更新专家库名单,截至目前,海西州职称评审专家库共有专家493人。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和要求,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等进行全面评价。评审过程中,坚持同行评议、量化评价等科学评价方法,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人社部门对评审工作现场全程监督,确保评审程序的规范性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核实、公示等工作,并积极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以来,组建了农牧、建筑、教育等9个系列39个评审委员会。
聚焦“评什么”,优化职称评价标准。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精准客观评价人才价值为核心,突出政治、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评价导向,分类建立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评价标准,健全科学、规范、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评价过程中,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四唯”倾向,不盲目追求人才“帽子”头衔,注重考察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推动形成相对固定、管长远的职称评价标准,积极构建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潜心钻研、深耕业务。
聚焦“怎么评”,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流程。明确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流程,细化分解具体环节及内容等,各评审委员会依据流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确保评审工作全程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同时,强化评审事中事后监管,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向评审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提出,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将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或备案。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申报人按规定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人社部门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如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及时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