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经区政府同意,对我区现行有效的政府(含政府办公室)及政府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通过全面梳理、精准甄别,及时剔除过时失效文件、修改不完善文件、保留有效文件,确保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清理依据与范围
本次清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开展。
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为现行有效的政府(含政府办公室)及政府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重点为已施行5年以上和试行2年以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过程及结果。
为有效开展清理工作,2025年9月1日信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清理通知下发后,区政府办、各镇(街)、各部门迅速落实相关工作。由负责清理部门先行清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区司法局报送材料,区司法局组织专门工作人员汇总统计;
区司法局多次复核后,确定清理结果目录。在清理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多次与各部门协商修改意见,完善清理结果,最后形成《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在信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与建议。根据收到的意见,修改形成《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送审稿)》;
区司法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清理意见进行集中审核、交叉复核,并开展合法性审查;
清理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信州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分别下发《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予以公示。
此次清理结果如下:
(一)区政府(含政府办)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二)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信州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793-822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