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福兴街道黄畿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福兴街道黄畿村、神光村、五里村、向阳村,宁新街道城南社区(详见公告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5788公顷(合38.6820亩)。 四、征收实施单位:由福兴街道办事处、宁新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五、公告期限: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9日(10个工作日)。 六、工作安排: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12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七、其他事项: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反规定抢建、抢种、抢装修的,对于抢建、抢种、抢装修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兴宁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CZPC20260101—CZPC20260104).pdf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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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福兴街道黄畿等村集体土地的预公告
2026/01/15 1.7w 阅读 28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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