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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主线)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09:51 字体[ 大 中 小 ]

2026/02/28 1.2w 阅读 257 点赞

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和镇全域土地

综合整治——美丽乡村旅游

公路建设项目(主线)征收土地公告

 

2026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儋州市中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主线)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名称:《关于儋州市中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主线)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三)批准文号:琼府资规〔2025〕40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4月23日

(五)批准用途:公路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中和镇七里村、黄江村、五里村、长村村范围内,涉及中和镇七里村委会盈坎村民小组、七里村委会产边村民小组、七里村委会福安村民小组、七里村委会金坊村民小组、七里村委会黎坊村民小组、七里村委会吕坊村民小组、七里村委会板桥村民小组、七里村委会天堂村民小组、黄江村委会陈宅村民小组、黄江村委会黄江村村民小组、黄江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黄江村委会学山村民小组、五里村委会羊坊村民小组、长村村委会接官亭村民小组、长村村委会清塘村民小组、长村村委会响村村民小组、长村村委会长沙田村民小组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土地20.6773公顷,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

本机关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相关费用全额支付到位。发生迟延的,支付的补偿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适当利息。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时间内腾退交付土地,并协助办理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其他

土地征收工作具体由儋州市中和镇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行政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对《关于儋州市中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主线)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不服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本征收公告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儋州市中和镇全域土地综

合整治——美丽乡村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主线)

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琼

府资规〔2025〕40号)

2.中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旅游公路

建设项目用地示意图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卢小亮,电话:0898-2331160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