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字〔2018〕145号
格尔木市教育局,德令哈市、各县教育科技局,各行委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简称“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使每一位教研员、教师充分认识教材的重要思想价值,准确把握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编写原则和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要求和教材培训需要,海西州教育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三科”教材二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统编“三科”二、三年级和八、九年级教材的编写思路说明、基本体例介绍、教学指导及施教建议等。
二、培训时间:
2018年5月25日(25日上午报到,25日下午培训,18:00培训结束,学员离会)。
三、报到地点:
海西州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柴达木职院院内东侧)(都兰西路)
四、相关事项:
1.各地选派参训的教研员或教师于2018年5月25日(周五)上午11:00时之前在海西州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一楼报到;25日(周五)下午2:30各学科同时段开始培训,6:00培训结束;培训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所有参训人员均按出差对待,往返交通费、食宿由参会人员所属单位承担。
3.参加二级培训的学科教研员或教师将承担地方三级培训任务,请各地严格把关,认真遴选参训人员。
4.请各地按姓名、性别、民族、联系方式、学科汇总参训人员信息后于5月22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5.此次培训由参加了国家级培训的王志香(州教研室八九年级语文)、朱淮(格尔木教研室 八、九年级道德与法治)、李静(都兰三小 二、三年级道德与法治)、丁万邦(乌兰二中 八、九年级历史)、扬毛措(德令哈昆仑路小学 二三年级语文)老师承担,请各位承担培训任务的老师准备好培训所需的PPT课件或培训资料。
6.承担二级培训的授课教师按出差对待,相关费用回原单位报销,讲课费由州教育局按州级相关文件规定支付。
7.请各地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义务教育国家统编“三科”二、三年级和八、九年级教材三级(全员)培训,并将培训总结及时报送州教育局教研室。
8.此次培训需要州教研室五名教研员协调辅助班班通或电子白板的使用和班级管理。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