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教育局,德令哈市、各县教育科技局、各行委社会发展局,语委:
现将2016年海西州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西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海西州教育局
2016年3月3日
2016年海西州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16年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学校为阵地,加快推进全州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继续加强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我州按照“国培项目”的培训要求,选派双语教师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双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
二、积极推进普通话机制工作。组织各市、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有关工作人员参观学习青海师范大学计算机辅助测试工作,逐步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准确性和高效,保证测试质量公正、公平。
三、积极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按照青海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通知》〔2015〕9号文件精神,配合学校书法教学和第二课堂活动,积极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
四、组织开展好第19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积极协调语委成员单位,发动社会各界,充分利用推普周平台,以学校为重点大力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促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五、积极做好“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工作。按照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第三届青海海西州赛区“柴达木杯”汉字听写大会比赛工作,切实提高全州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
六、抓好语言文字督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室、教育部用语司《关于开展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教督办)〔2013〕3号、《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2015〕5号,按照青海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工作部署,州属相关部门及德令哈、格尔木市语委做好评估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