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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青海省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03/23 4.0k 阅读 61 点赞

各州(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宣传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不断增强招生考试的透明度,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大对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力度,今后一段时期招生考试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牧区招办和学校,尤其要做好高三毕业班班主任招生考试政策宣传的培训工作,把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招生考试环境。现将《青海省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招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招生考试宣传工作计划。

附件:一、青海省招生考试新闻发言人申报表

二、青海省招生考试信息通讯员申报表

三、青海省招生考试新闻报道(含简报)统计表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

青海省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导向作用,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根据教育部“阳光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招生考试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部“阳光工程”的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增强招考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满意度,广泛、深入、有序地开展招生考试宣传工作。按照中宣部、教育部不炒作国家招生考试的一贯精神,全面宣传招生考试政策,确保招生考试宣传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为确保我省教育招生考试稳步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各类招生考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宣传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与发展,宣传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所取得的成就。着力宣传我省教育考试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各地的先进做法、教育考试战线的先进典型。正确引导社会各界对招生考试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二)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把握时机,确定宣传工作的重点和方式方法,把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改革举措、资格审查、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考条件、考试纪律、录取规则、志愿填报、录取结果、防欺诈措施、招生考试各阶段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等及时、准确、有计划地进行宣传。树立宣传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两条腿走路的工作意识。

(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关注招生考试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为招生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配合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的深入实施,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招生考试的各项方针政策及规定,特别是省招委会出台的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新政策与办法。以“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为主题,开展对考试法规、考风考纪、诚信考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的宣传工作。加大对打击招生中介诈骗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考生和家长的思想觉悟,增强其辨别真假的能力,维护好考生的利益。

(五)宣传好高考网上阅卷等各类招生考试的创新举措。深入总结我省近几年来服务考生、服务社会形成的一系列人性化改革举措和统筹发展各类教育考试的做法和经验,既要充分宣传相关改革的有利方面,又要防止对考生心理造成压力,引导考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各项改革。

三、工作安排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宣传
  1.宣传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1月至4月)。细化宣传工作流程,通过宣传提高资格审查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

2.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及办法的宣传
(1)重点宣传全省招生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召开普通高

校招生考试新闻通气会等形式(4月至5月),集中发布教育部关于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及办法的新变化,公布我省招生政策及办法调整情况和有关规定。
 (2)开展宣传咨询活动(5月至6月)。重点宣传2010年我省普通高考实施细则,以州(地、市)、县为单位举办高考宣传咨询活动。
 (3)开展诚信考试专题教育活动。以各种形式向考生宣传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法规纪律和诚信档案制度,组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及各种宣誓活动;向媒体发送有关诚信考试的新闻通稿,树立对内对外宣传两条腿走路的工作思路。

3.做好高考网上阅卷、复征志愿、平行志愿、及其它考试改革措施的宣传工作(6月),强调各项改革措施的意义及作用。

4.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指导的宣传(6月至8月)。
(1)及时发行《青海招考指导》报和《招生计划》(6月上旬)。公布高校在青招生计划及专业,让考生了解高校办学情况及近几年全省招生录取有关信息,增强考生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2)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指导的宣传。开展“志愿填报指导进课堂”活动。高考结束后,由各地招办和各中学积极为上线考生指导填报志愿工作。宣传我省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方法,介绍实施的专科“平行志愿”(五个志愿都是第一志愿)改革,研究分析近几年有关高考分数段,以及各分数段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5.录取阶段的宣传(6月下旬至9月)。
 (1)召开普通高校招生新闻发布会(6月下旬)。发布高校招生录取划线信息,通报今年全省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分布和各批次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公布今年招生分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2)组织媒体对录取各阶段进行宣传报道。分批次召开新闻发布会(6月下旬至8月中旬)。对各阶段、各批次招生录取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既服务考生和家长,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召开普通高校招生新闻发布会(9月中下旬)。通报今年高校招生录取的总体情况。
 (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宣传
  1.报名阶段宣传(8月-9月)
 (1)印发《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法》和《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在本省垣媒体和《青海招考指导》报上刊播。
 (2)宣传成招政策和办法,重点宣传新调整的政策和办法。
  2.考试期间宣传(10月)。开展诚信考试专题教育活动,以各种形式向考生宣传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法规和诚信档案制度,教育考生诚信参加考试。
  3.录取期间宣传(11月)
 (1)按时向考生公布各科考试成绩及查询方法。
 (2)发布全省和各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及计划调整情况。

4.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成人高校录取的总体情况。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宣传
  1.报名阶段(10月至11月)。重点宣传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和报名资格,提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现场确认。
  2.考试阶段(1月)。重点宣传诚信考试,宣传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的政策措施。
  3.录取阶段(4月至5月)。及时发布录取控制分数线,宣传录取政策和调剂政策。

4. 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硕士研究生考试录取的总体情况。
 (四)自学考试宣传
  1.自学考试政策、方针及办法的宣传
 (1)常规宣传。省、州(地、市)、县三级自考机构和高校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广泛宣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特点、地位、作用、开考计划、报名报考办法,及时、准确地宣传国家和省上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组织开展“自考宣传咨询”活动(10月前)。深入高校开展自学考试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专题讲座、咨询解答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2.社会考试专题宣传。
大力宣传自学考试的特点和优势,做好“专本衔接、中专技校衔接专科”工作,引导更多的有志青年加入到自考的行列,走自学成才之路(3月、9月)。

(五)高中会考宣传
1.做好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的宣传(6月、12月)。

2.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力度。

3.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的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在宣传工作中要以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宣传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注意把握宣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的时机,根据工作实际在不同的工作阶段实施重点宣传。

(一)统一宣传口径,严格工作程序。新闻报道的信息来源以国家教育部和省、州(地、市)文件为准,各地新闻宣传稿发布前必须通过州(地、市)招生办主任的审查,坚持“送审制”;对重大事项和把握不准的报道要及时请示和送审。 

(二)从严把握政策,确保舆论导向的正确性。正确认识和把握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特点和进程,在宣传中,凡国家、省、州(地)有明确规定的,宣传口径应与政策规定一致,对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高考热点、难点问题,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负面的新闻炒作误导社会、考生和家长。

(三)坚持不炒作,规范宣传行为。不得对与高考有关的内容作任何渲染和不实事求是的报道,不得围绕高分考生个人作相关宣传,不得对中学高考上线排名情况进行报道和炒作。

(四)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新闻纪律。规范招生广告发布,严禁违规操作,防止虚假招生宣传;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包括在学校的考生信息),严厉打击各种招生欺诈现象的发生。

(五)各州(地、市)招生办必须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为本地区各类招生政策对外发布的唯一渠道;各县(区)招生办必须建立新闻通讯员制度,确认通讯员为本地区新闻组稿的唯一人选(各州、地、市招生办新闻发言人和各县(区)招生办通讯员名单于3月底报省招办宣传科备案,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

青海省招生考试新闻发言人申报表

单位(公章):

姓 名

性 别

单 位

职 务

电话/手机

QQ号

学 历

毕业学校、专业

个

人

简

介

注:此表报(传真)省招办宣传科(0971-6304877)

青海招生考试信息通讯员申报表

单位(公章):

姓 名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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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电话/手机

QQ号

学 历

毕业学校、专业

个

人

简

介

注:此表报(传真)省招办宣传科(0971-6304877)

青海省招生考试新闻报道(含简报)统计表

单位(公章):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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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月底上报(传真)省招办宣传科,作为量化考核依据之一(0971—6304877自动传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