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字〔2019〕159号
各市、县、行委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青海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和<青海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青教基〔2019〕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予以执行。
海西州教育局 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西州民政局 海西州财政局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西州自然资源局
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西州应急管理局 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