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字〔2022〕365号
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教育局,茫崖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教育和科技局,大柴旦社发局,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全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教育实际,突出教育重点,深入开展各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深化“法律进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更好发挥《宪法》等法律法规在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中的重大作用,教育引导全州广大师生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为期一周)。
三、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党内法规。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深入学习党内法规。
四、工作安排及主要任务
基本要求:“宪法宣传周”活动要结合各地教育实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州统一部署或属地安排参与主场活动,恢复线下教学学校或年级要举办主题日活动,确保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教育特色,展现教育亮点,取得积极成效。
主要任务:组织各级各类学学校开展“宪法晨读”“国旗下讲宪法”活动,养成学生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恪守宪法的自觉行为习惯;组织法制副校长深入校园上一堂宪法课;把宪法教育融入线上、线下教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等形式强化学习;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收听收看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组织参加网上答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好实施好“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实施,确保宣传教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有力有序开展。
(二)突出亮点特色。立足教育实际,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深化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形成家校共同教育格局,推动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声有色。
(三)增强宣传实效。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及时推送新内容,做到宣传内容是师生所需、宣传方式为师生所喜、宣传成效得师生所赞,形成宣传浓厚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于12月9日18:00前报州教育局成职科。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