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反洗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4〕77号)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4-10088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4-12-16 00:00:00 | 公文时效 |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反洗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4〕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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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乌海市反洗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林 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永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聪颖 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行长
刘瑞江 市金融办主任
李向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利平 市纪委副书记
齐哈申 市民政局副局长
魏 源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孔章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晞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房管局局长
牛维胜 市商务局副局长、粮食局局长
杨国华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调研员
张 艳 市政府外事办主任
刘 晅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杨国胜 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占杰 市地税局副局长
周继珣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曙光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杨振林 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于 江 乌海银监分局副局长
钟 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国华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海峰 乌海军分区参谋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杨振林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乌海市反洗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林 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永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聪颖 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行长
刘瑞江 市金融办主任
李向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利平 市纪委副书记
齐哈申 市民政局副局长
魏 源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孔章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晞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房管局局长
牛维胜 市商务局副局长、粮食局局长
杨国华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调研员
张 艳 市政府外事办主任
刘 晅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杨国胜 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占杰 市地税局副局长
周继珣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曙光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杨振林 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于 江 乌海银监分局副局长
钟 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国华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海峰 乌海军分区参谋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杨振林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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