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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海西州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内“两定”机构互认名单公示

2020/08/13 1.3w 阅读 66 点赞
海西州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内“两定”机构互认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4日 14:42 编辑:胡天敏 来源: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44号)精神,为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对已取得省级医保和西宁市医保资质的“两定”机构进行互认,经海西州医疗保障局研究,拟对互认“两定”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20日。

公示电话:0977-8229379

海西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上一条:关于海西州第五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初验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