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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告

2021/01/06 1.8w 阅读 344 点赞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在海西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须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网址http://qh.gsxt.gov.cn),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青海)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连续两年不依法年报和停止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的企业将按照《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注意事项:

1、年报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官网填报,不需要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填写银行卡账号信息。谨防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

2、2020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市场主体,在2021年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换取新营业执照的,也需要进行年报。

3、市场主体应当对年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做到按时年报不逾期、如实年报不作假、全面年报不漏项。

4、住所(经营场所)已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5、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6、除年报信息外,企业还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即时信息(包括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年报咨询电话:

海西州市监局:0977-8900575 8223877

格尔木市市监局:0979-8427811

德令哈市市监局:0977-8229060 大柴旦行委市监局:0977-8282115

茫崖市市监局:0977-8257497 都兰县市监局:0977- 8232783

乌兰县市监局:0977-8247992 天峻县市监局:0977-826111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