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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

2020/02/18 1.9w 阅读 142 点赞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5号)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9日 17:02 编辑:胡天敏 来源:

根据中央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安排部署,为统筹做好海西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湖北省来州返州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在指定酒店或居家隔离14天;体温异常的,就近送至指定医疗机构住院隔离。已在省内其他地区隔离满14天的不再隔离。

二、其他省份来州返州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隔离7天;体温异常的,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已在省内其他地区隔离满7天的不再隔离。

三、近14天未出省的省内来州返州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不再隔离(有密切接触史的除外);体温异常的,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

四、海西境内所有人员均须主动扫码(附后)填写相关信息,如实报告旅居史,接受相应的管控,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上一条: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政策措施的通知

下一条: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4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