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乌海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5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7月12日,市人社局党组召开2024年第17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分解落实,明确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到人,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8月6日,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10次(扩大)会议暨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后开展专题研讨,党组成员及县处级干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通过谈心得体会、查自身不足,谋划落实举措,明确工作要求,形成学习研讨材料12篇,达到了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为推动整改落实,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成立中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举措,逐条对账、逐个销号,确保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持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严格纪律要求,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增强整改实效。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着力强化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上下联动、合力整改工作格局,做到问题无一放过,做到有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各分管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扛起分管领域的职责使命,盯紧盯严每个问题,逐条审核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整改过程中,积极对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及时跟踪督导落实,每月底报送巡察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政策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1)关于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于7月31日召开中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4年第21次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有关内容,要求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引导全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7月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并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党组会议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第一议题”。三是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峰在中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党组2024年第21次会议上就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行强调。
(2)关于理论学习存在走形式、理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7月19日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9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8月6日召开2024年第10次(扩大)会议暨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议、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11次集体学习研讨(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杂志发表人社部党组文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乌海市第八届党委常委会第139次(扩大)会议关于就业工作相关精神,局党组书记提出了贯彻落实举措。各基层党组织同步学习了有关内容。二是各基层党组织通过每周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市人社局机关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中的内容纳入“日积月累强本领提素质,实干笃行优服务惠民生”党支部日日学,每日向党支部学习群推送有关内容。三是9月18日县处级领导干部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人社部门如何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研讨,各基层党组织分别在8月至9月依托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就如何做好人社工作开展研讨交流。
2.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有欠缺,执行力不够强
(3)关于部分制度已脱离实际并多年不执行,但未按照程序进行废止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将《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等制度进行废止。二是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中心自行梳理完善现行制度共30个,并按要求形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制度汇编》4个。三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印章登记等制度。7月以来,市人社局所有工作人员公出、请假均按要求备案,使用公章均按要求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3.党组抓落实作用发挥不到位,履行核心职能有欠缺
(4)关于推动就业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各区就业部门组织落实。积极开展具体经办人员政策培训,细化规范培训申报材料、流程、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力度,同时不定期深入培训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检查,做到培训班期检查全流程、职业培训机构检查全覆盖,及时堵塞漏洞。截至目前,对经办机构开展业务指导5次,业务培训2次,深入培训机构开展各类指导、检查8次。二是搭建培训供需平台,组织企业、培训机构座谈会2场,引导机构对接企业、社区开展针对性培训,督促各区加强培训过程日常监督管理。三是依托各类招聘会、深入社区、商圈及社区等场所开展就业培训政策宣讲3次,在线政策解读1次,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四是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诚信促进行动、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两项专项行动。已组织市、区两级相关工作人员对16家培训机构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机构在教材使用、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指导。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月27日至3月8日,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联合消防等部门对全市19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7家培训学校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4月16日至18日,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学校进行了实地核查,对敷衍了事、虚假整改的2家培训学校下达了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并面向社会公开通报了培训学校实地核查结果;4月2日,举办全市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20余家培训评价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4月10日,联合市民政局对2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五是目前已面向社会公布乌海市第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入库人员72人,并按照乌海市与阿拉善盟协同发展协议,向阿拉善盟定向推送我市公共师资信息,实现师资共享。进一步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资任职条件,细化地区特色职业、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教师任职要求。六是三区人社部门已充分结合各区建设规划和资源,深入摸排辖区内零工人员基本情况和用工主体聚集揽活的时间、地点等,按照“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的建设思路,科学开展零工市场建设选址,选择交通便利、零工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并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服务设施等方式,因势利导建成了4个各具特色、符合零工需求的线下零工市场,实现全市各辖区零工市场全覆盖。七是充分发挥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基层作用,印发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4〕29号),明确要求“各区要确保全市15个街道办、5个镇、69个社区、14个村至少分配1名民生志愿者,全市共计103名,主要从事‘家门口’就业服务的相关工作;各基层人社综合服务窗口、零工市场、劳动维权平台要根据实际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4个已经投入使用的零工市场均可以集就业政策咨询、用工和求职登记、用工推荐、网络直播、劳动维权咨询、法律咨询、技能培训、零工休憩等服务于一体,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零距离”“点对点”“面对面”的“全链条”精准化就业服务。八是三区人社部门均按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制定相关运营、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截至目前,所有零工市场均安全有序运行。九是定期开展招聘活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专项行动”等专场网络招聘会。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31场,参会单位2680家次,提供岗位60937个次,达成初步意向18599人次。十是定期收集企业缺工情况,将缺工岗位信息通过乌海人社、乌海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岗位信息35期,发布岗位25615个次。十一是增加自助服务机开机时间,工作日全天开放,并编写《求职招聘自助服务一体机使用说明》,帮助求职者自主使用,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自助一体机使用指导,提高使用率。
(5)关于对三区人社工作的指导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不断加强对三区就业中心的业务指导。通过集中座谈交流、一对一电话沟通、深入三区就业中心实地了解情况等方式,不断加强业务指导,社保补贴发放、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在沟通探讨过程中持续规范经办流程,确保各项补贴发放精准。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乌海融媒等媒体方式将就业政策推送给广大群众,提高政策知晓度。同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要求,加强与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做到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应补尽补。
(6)关于兼职仲裁员渠道拓展不畅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将4名兼职仲裁员人选纳入全市仲裁员信息库并上报自治区。二是制定印发《乌海市兼职仲裁员管理制度》。三是对市工会、工商联仲裁员人选及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进行劳动法律知识和劳动保障业务培训,113人参加培训。
4.风险防控意识树得不牢
(7)关于对保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重新印发《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密工作制度》《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配套保密制度。二是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局属各科室、中心共签署保密承诺书31份,涉密人员保密工作意识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规范涉密文件传借阅流程,加强涉密文件流转管理,8月以来,传借阅密件均按要求进行登记。四是对本年度涉密文件进行了清退。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8)关于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的监管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市人社局7月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补充1名在编在岗人员到基金资金监管局,目前人员已经到岗工作,科室现已有2名在编工作人员。二是8月6日组织基金资金监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对基金行政监督的职责、范围、权限和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学习和充分讨论。新增人员采取学习工作相结合方式,通过对内蒙古人社数字督查平台、人社部金保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的应用和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已经能够承担相应基金监管工作。三是根据会计出纳职责重新梳理了各自分工,根据岗位不相容原则将三项账户的会计出纳岗位重新调整。四是增加财务人员力量,补充1名财务人员到资金基金管理科工作,将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机关财务分别设置会计专岗一人,设置出纳专岗一人。五是对照就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再次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引导财务人员树立风险观念。六是通过开展办公软、硬件安装调试,现场整理扫描等环节,截至8月30日,已完成18000本档案整理、扫描工作。七是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逐册、逐项严格检验,确保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截至8月30日,已完成验收18000本。八是与具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签订履约保函,对合同履约行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9)关于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召开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9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乌海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关于转发〈关于用好违纪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并于8月30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文件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近年来我市人社系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发布第27期党建工作每周提示,通知各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违规公务接待典型案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6月,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强化党纪意识 涵养清风正气”主题党日,参观了乌海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中秋节前,在市人社局工作群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坚持和深化运用节点监督的有效经验做法,推动风气持续向好。9月26日,市人社局举办“清风传家,廉韵沁心”廉洁故事分享会,市人社系统8支参赛队伍结合自身感悟和工作实际,讲述革命先辈和时代楷模故事,市人社系统8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廉洁书画作品展,创作硬笔、软笔、绘画作品49幅,创作书画作品展视频1个。
(10)关于机关纪委发挥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第一时间修订了《中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委员工作职责》中的错误表述,将上级领导组织“市人社局党组和市委直属机关纪工委”改为“中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和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并于7月15日签发。二是机关纪委于7月24日至8月21日期间学习了《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相关规定及常用文书格式》相关章节。三是8月21日,分管机关纪委的副局长带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与机关纪委一行前往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对人社窗口工作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并在一楼设置征求意见箱。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局机关纪委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信访案件处理等工作,接受调研2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报送工作进展6次、处理信访件1件、问题线索1件。
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1)关于对市人社局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对开展警示教育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机关纪委的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人社局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督促市人社局进行制度“废改立”工作。目前,市人社局已废除制度18个,修改制度26个,重新建立制度4个。二是6月给市人社局全体党员讲廉政党课1次,7月就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会,以案示警、以案为鉴。督促市人社局(包括二级单位)围绕违规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等开展警示教育3次。三是线上发布纪法知识和案例剖析等10余篇,供干部职工在网上学习。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处理信访件1件,处理问题线索1件。线下联合机关党委下沉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开展纪律作风检查1次,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领导班子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2)关于领导班子分工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于7月5日召开中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4年第16次会议研究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有关事宜,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合理化调整,并于当日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关要求向市委书面报告《中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报告》(乌人社党字〔2024〕7号)。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党组会议议题上会前先征求各分管领导、列席科室意见,酝酿成熟后按要求填写议题填报单至局办公室备案,由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7月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4次、研究审议各类议题52项。
(13)关于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中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经局党组2024年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其他现行制度汇编形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制度汇编》。二是严格履行党组会议议题报备制度,党组会议议题上会前需填报党组会议题填报单,明确议题名称、需要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建议参会部门等内容,并由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局办公室汇总。三是对近五年监理工程师、经济师、一级建造师等30余项考试考务费支出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的问题。四是组织市人事考试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6个机关财务内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掌握财务报销的流程及要求,规范填制报销凭证,严格执行报销流程。五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4〕34号),关于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所有考试经费支出标准严格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人事考试考务费管理支出办法》(内人社发〔2024〕62号)执行,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有关规定,对支出金额超三万元的,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并保留相关会议记录。
2.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4)关于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7月,党组书记、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局属二级单位主要领导陆续召开了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分级抽查述责+政治谈话”会议,采取集体谈和单独谈相结合的方式与被抽查科室、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政治谈话。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8月2日至8日,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的科室(中心)负责人、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党员代表共31人进行了谈心谈话。二是召开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于8月13日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并将班子和党组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呈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经认真修改后,8月15日审核通过。三是8月12日至16日党建工作每周提示(第31期)安排了《严格执行和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学习内容,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组织党员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规定。
(15)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9月13日,市人社局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及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参训,局机关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步骤以及党费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讲解,确保发展党员档案资料分级管理、严谨规范、全面真实。二是局机关党委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全面互查现有发展党员材料,依据市委组织部编发的《乌海市发展党员操作规程》、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编发的《市直机关党务工作实操手册》,检查入党人员档案资料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发现问题5个,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成。
(16)关于党内关怀帮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分级抽查述责+政治谈话”会议和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为契机,党组成员与一些老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和需求。局机关工会走访慰问了退休干部2人,转达组织的关怀和问候,并送上慰问品。二是7月1日,举办市人社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系列活动,举行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为老党员颁发了纪念章,并举办了“同心向党担使命 奋楫扬帆谋新篇”文艺汇演,由离退休党员和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参演,邀请在职和离退休老党员观看,激发老党员爱党爱国情怀,丰富老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局机关工会组织26名干部职工参加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并于9月28日开展市人社系统秋季职工运动会,鼓励老党员报名参加趣味运动,丰富老党员业余生活乐趣。三是已于9月下旬发放121张体检卡,支持干部职工通过体检,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提高对常规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的意识,保障自身安全健康。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巡察反馈的问题存在改了再犯的情况
(17)关于2019年七届市委第五轮常规巡察、2020年七届市委机动式巡察,提出了制度立而不行、执行不严格及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本次巡察仍发现上述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核查具体问题情况。经核查,局机关工会支付3笔1100元的具体情况是:2020年3位职工父亲、母亲去世,
局机关工会进行慰问,分别给予慰问金1000元,购买价值100元的花圈。2022年无支付花圈记录。二是对2021年以来支付花圈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2023年存在3笔花圈费使用工会经费的支出,一并进行整改。2023年3位职工父亲去世,局机关工会进行慰问,分别支付花圈费100元、50元、50元,共计200元。以上支付花圈费合计500元,全部退回工会账户中。三是7月31日组织局机关工会委员会成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明确经费使用管理程序。
2.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18)关于自治区审计厅关于乌海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主要领导同志的离任审计发现的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按照风险防控手册和问题整改方案相关要求,核查比对就业困难人员信息2万余次,今年累计为5207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3160.57万元。二是调度三区就业中心社保补贴自查情况,未发现问题。三是组织三区就业中心人员集中开展社保补贴等业务培训、座谈会2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3-3158012;联系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宜化街2号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7办公室;电子邮箱:whsrsj@163.com。
中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