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要 任 务 | 计划工作举措 | 具体落实情况 (配套出台的政策) | 完成 时限 | 完成情况 (已完成xx项)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共3项任务) | ||||
| 二、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 | (七)获得信贷。加强政策引导和考核评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91.完善电子印章标准规范,安全稳妥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应用,减少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过程中的纸质资料提交。 | 1、完善电子印章标准规范。根据《国务院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电子印章标准规范。 2、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使用。依托厅局共建,确保电子印章系统的正常使用,同时依托厅局共建模式,使用公安厅电子签章平台与电子证照平台,根据建设进度,完成本地电子证照开放工作。 3、减少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过程中的纸质资料提交。各业务部门在便民服务系统开展网办事项梳理,明确群众网上签章流程,实现群众网上签章并依托厅局共建,完善本地手机wap站的建设,同时嵌入到蒙速办公安专区中,实现我市网办的掌上办理。 | 1、本地手机WAP站的建设情况。
3月23日向科信总队提交《关于申请依托“内蒙古公安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增加手机wap网站的请示
》,目前科信总队已同意我局需求,厂家技术按照本地需求已经开始研发,预计四月中旬实现本地掌上办理功能。 2、依托厅局共建模式,使用公安厅电子签章平台,根据各业务部门需求配合各业务部门梳理网办事项需要群众电子签章的事项,实现加盖电子印章功能,提高网办效率。四月中旬完善本地手机wap站的建设,并嵌入蒙速办APP中,同步实现户政业务网办事项的群众电子签章功能,同时根据各业务部门提出需求,配合各业务部门对接需要电子签章的网办功能。 3、电子证照。公安厅正在筹备建设,待公安厅建设完成电子证照库,依托公安厅平台完成此项工作。 | 12月底前(采用厅局共建,依托公安厅建设方案,公安厅目前未明确建设时间) | |
| (十)包容普惠创新。强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建设,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构建舒适的发展空间。 | 115.依托公安交管三级指挥体系,建立城市交通数据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民推送各类交通出行信息,改善城市道路拥堵,引导合理出行。 | 1、依托公安交管三级指挥体系,建立城市交通数据综合信息平台。一是及时关注厅局“全区公安交通管理三级实战指挥系统”建设进度,了解掌握所需购置的硬件设备以及软件升级方式,做好系统升级准备工作。二是在3月底前,对照三级指挥平台建设规划,编制全市建设实施方案;三是在6月底前,厅局“全区公安交通管理三级实战指挥系统”建设完成后,积极协调市局科信支队,并购置所需软硬件设备,完成基础版软件升级工作; 2、及时向市民推送各类交通出行信息,改善城市道路拥堵,引导合理出行。在12月底前,指导各旗县市区交管大队完成升级,并调试设备,应用市县两级交管部门交通诱导发布系统,实现交通出行信息推送,引导合理出行,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拥堵。 | 1、关于系统升级准备。将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到部门、明确到人,按照《全区公安交通管理三级实战指挥系统建设指南(试行)》及相关文件内容,已全面完成准备工作。 2、关于方案制定。3月28日,已制定《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三级实战指挥系统建设硬件环境部署方案》。(未印发,将待厅局方案印发后,视具体情况修改完善后印发) 3、关于系统升级。厅局平台搭建后,将在全区试点盟市进行试点测试(我市非试点盟市),待测试后,将全面推广应用,预计6月底前完成前期接入准备、基础版软件部署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作。 4、关于平台应用。12月底前,指导全市各旗县市区交管大队指挥中心全部完成系统升级工作,并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并通过专项工作、专项考核督促各地加强应用效果,最终实现引导交通出行、改善交通拥堵的目标。 5、关于交通出行提示。在三级实战指挥系统和交通诱导发布系统建设运行之前,全市交管部门已建立有官方微信、微博、短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以及高德地图等多种信息发布渠道,及时推送全市重点道路、事故多发路段、拥堵路段、景区道路的交通流量信息,可为出行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出行引导。 | 12月底前(按照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建设方案内容,平台建设的进度安排为8月底前完成试点,12月底前全区盟市全部完成) | ||
| 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 (二)企业服务。不断优化服务“软环境”,营造亲商安商稳商氛围。 | 167.严格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在政策制定中认真研究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增强政策科学性、有效性、协同性。 | 1、建设非税电子化系统。通过建设非税电子化系统实现群众微信、支付宝直缴费用,实现便民、利民服务,
实现全市公安机关非税资金统一平台管理,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方式,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计划采用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共建系统。银行负责系统建设,市局协调包括行政案件罚款、取保候审金、涉案资金、交通罚没款、机动车工本费等缴费账号给建设系统的银行。 2、深入企业调研。3月对10家治安管辖行业场所、危爆企业、派出所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并进行整改反馈,6月,将前期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全部整改完毕。 3、出台惠企措施。4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将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便民惠企措施。 4、减程序减流程。一是参照广东省禁毒部门先进管理经验,针对性辖区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复杂,且申请材料繁琐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办事流程。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针对辖区内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行政审批力求在2022年4月1日之前完成审批程序的精简和简化。二是在2022年4月1日前针对辖区易制毒企业办事程序复杂、办事流程繁琐等问题与企业召开座谈会。根据企业所提出的诉求,我支队认真总结梳理,并将拟出台和简化的配套措施当场告知企业,让企业积极参与到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办事流程的议题上。三是出台具体举措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办事流程力争在2022年4月1日前将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审批手续由目前的6项申请材料缩短为4项。审批程序上企业在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时,除首次申请需向市本级禁毒部门提交纸质佐证材料,需现场核验外,余后审批全程实现网办。四是根据目前申请所需材料进行梳理总结,在总结企业心声的基础上,筛选出适合乌兰察布市地区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的精简程序及流程。 5、巩固简化成果,并长期适用。目前,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将已经精简及简化的办事程序及材料已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告知乌兰察布市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将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等要求坚持贯彻落实。 | 1、2021年底完成了全市非税直缴账号的调研工作。 目前非税电子化综合收缴系统的建设厂家已初步与工商银行沟通,达成初步意向。下一步,联合交警支队、工商银行及江苏联邦公司商讨具体可行性方案。 2、已完成10家治安管辖行业场所、危爆企业、派出所调研工作,征集到的意见正在逐一整改销号中,预计6月底全部完成 3、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根据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乌兰察布市现有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130余家,新政策出台后市公安局在审批形式上均有重大转变。审批程序上企业在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时,除首次申请需向市本级禁毒部门提交纸质佐证材料,需现场核验外,余后审批全程实现网办。让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只跑一次,同时市公安局还进行了角色转变,以前对乌兰察布市范围内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以监管为主,服务为辅助,新政策制定后,市公安局以服务为主,监管为辅,大大提升了服务形象。 4、对内开展内网巡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新政策执行上进行督导已建立起日常内网巡查机制,企业在申请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申请时,市公安局对乌兰察布、呼市范围内的禁毒大队及本部门所管控的辖区内进行材料审查,对于过多材料申请且让企业往返于公安局于企业之间的行为严厉进行督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市公安局还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对乌兰察布市辖区内申请购买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平企业进行回访,让企业随时监督。 | 6月底前 | |
政策公示公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落实《乌兰察布市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任务清单》
2022/04/07 2.7k 阅读 420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