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市
市政府(市政府(办)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哀悼活动的通知

2020/04/02 2.4k 阅读 334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哀悼活动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20〕8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市下半旗志哀,全市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市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原则上社会公众不组织群体性、集中性悼念活动。

请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相关单位,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