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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洋能源互联与智慧运维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09:34 字体[ 大 中 小 ]

2026/03/31 1.6w 阅读 369 点赞

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海洋能源互联与

智慧运维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6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儋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 80.3331亩(以实测为准),位于三都办事处南滩村周宅经济合作社、南滩村新基经济合作社、南滩村许宅经济合作社、南滩村羊宅头经济合作社、漾月村学坊经济合作社、漾月村和盛经济合作社、漾月村兰坊第一经济合作社和峨蔓镇盐丁村细沙经济合作社等村民集体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储备地,土地用途为仓储物流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4日(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由儋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峨蔓镇政府、三都办事处具体实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峨蔓镇政府、三都办事处将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市房屋征收局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陈成刚;联系电话:0898-23311601。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