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及沈阳市有关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求,经沈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评定,确定了参评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将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一、5A级社会组织(8个)
沈阳市和平区惠万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沈阳市市容环境发展协会、沈阳市心理咨询师协会、沈阳家具产业协会、沈阳市建筑装饰协会、沈阳市慈善总会、沈阳市律师协会、沈阳市社区工作者协会。
二、4A级社会组织(9个)
沈阳市众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沈阳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沈阳市民营企业家爱心慈善会、沈阳市华易伤害预防公益基金会、沈阳市惠万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沈阳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沈阳市沈北新区青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沈阳市古玩行业商会。
三、3A级社会组织(5个)
沈阳辽美中等职业学校、沈阳志远职业中等学校、沈阳乐居社工服务中心、沈阳市铸造协会、沈阳市大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