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辽宁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辽财非〔2015〕239号)和《沈阳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沈财社〔2017〕470号)要求,现将沈阳市民政局管理和使用2020年彩票公益金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沈阳市民政局共收到彩票公益金6605.55万元,其中省级彩票公益金1736.9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4868.65万元。
一、2020年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辽财指社〔2020〕294号指标文下拨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补助资金150万元,老年福利类资金150万元,已支出150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共计投入资金532.57万元,其中省拨资金1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82.57万元。经第三方检查后,已全部拨付至各区、县(市)民政局。
2.辽财指社〔2020〕294号指标文下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补助资金245.6万元。老年福利类资金共投入资金329.52万元,其中省拨资金24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3.92万元。该资金计划用于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目前,我市2020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经审核,投保养老机构共238家,投保床位34325张,保费329.52万元,已于2020年10月全部拨付至保险公司。
3.辽财指社〔2020〕294号指标文下拨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补助资金69.7万元,老年福利类资金69.7万元,已支出69.7万元。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补助资金69.7万元,其中:辽中区52.8万元、新民市2.6万元、法库县13.3万元、康平县1万元。已于2020年7月拨付至各地区。
4.辽财指社〔2020〕294号指标文下拨骨灰海葬补助资金320万元。骨灰海葬补贴资金由省、市两级福彩公益金承担,每份骨灰政府补贴标准为1700元,省财政厅承担800元,市财政局承担900元。2020年省民政厅按照4000份骨灰撒海绩效指标,共拨付骨灰海葬补助资金320万元。截至2020年10月末,我市共组织22届海葬活动,完成撒海骨灰2143盒,参加海葬活动家属4756人,其中大连方向13届、营口方向6届、丹东方向3届。撒海骨灰中沈阳本市户口1941具,公益海葬147具,本省外市27具,外省外市及无证明28具,省级结余补贴资金将接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5.辽财指社〔2020〕430号指标文下拨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94万元。老年福利类资金拨付94万元,已支出94万元,用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资金9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4.8万元,合计188.8万元。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2020年,我市扩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围,在每个具有行政村的乡镇(街道)各选择一个村开展试点,每个村投入5万元。各地区根据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申报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通知》要求,梳理报送了109个村,共需资金545万元,其中有361.2万元为2019年省下达我市的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专项资金。目前,该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至试点地区。
6.辽财指社〔2020〕430号指标文下拨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资金47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47万元,用于和平区3个社区5.64万元,沈河区3个社区5.64万元,铁西区6个社区11.28万元,皇姑区5个社区9.4万元,浑南区4个社区7.52万元,沈北新区2个社区3.76万元,苏家屯区1个社区1.88万元,康平县精神病医院1.88万元。全市共25个试点社区,每个试点社区1.88万元,共计47万元,目前资金已拨付至各相关地区。
7.辽财指社〔2020〕430号指标文下拨孤儿助学资金101万元。儿童福利项目的孤儿助学资金101万元,资金到位后,立即启动拨付程序,根据符合孤儿助学工程要求的人员数量,将资金拨付给各区、县(市)民政局,由区、县(市)民政局根据孤儿的实际情况和文件要求,按月发放至孤儿银行卡中。目前,资金已拨付使用完毕。
8.辽财指社〔2020〕136号指标文下拨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补助资金247万元。根据《关于发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的通知》(沈民〔2015〕80号)和《关于提高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沈民〔2017〕222号),2020年共发放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28.024万元,3503人次。
9.辽财指社〔2020〕220号指标文下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669.6万元。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沈财指社〔2020〕606号),2020年5月,市财政局向皇姑区财政局下达试点资金379.8万元,向浑南区财政局289.8万元,合计669.6万元。经核查,现已合计使用170.91万元,剩余498.69万元。
2021年2月22日,皇姑区民政局上报了《皇姑区关于省试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皇姑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沈皇民发〔2020〕15号)精神,2020年10月,皇姑区民政局省试点项目的建设单位拨付了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资金的50%,共计170.91万元,剩余208.89万元补助资金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陆续拨付。浑南区民政局正在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浑南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沈浑南民发〔2020〕12号)有关要求,开展省试点项目的第三方审计工作,故补助资金尚未拨付。
10.辽财指社〔2020〕310号指标文下拨“三社联动”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市民政局共有4个“三社联动”试点社区,其中,皇姑区2个、沈河区1个、浑南区1个,每个试点社区补助资金10万元,共计40万元。通过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拉近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距离,进一步激发了基层治理活力,大大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实现了“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
(1)皇姑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皇姑区共有2个“三社联动”试点社区,分别为:华山街道站东社区、四台子街道中航社区,每个试点社区补助资金10万元,共计20万元。两个项目于2020年9月24日,由各街道、民政局与沈阳市乐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三方签署合同,合同价格均为9.5万元,剩余0.5万元用于支付项目中期及结束后的评估费用。实施服务期限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9日。目前,已向社会组织支付50%项目款,两个项目共计9.5万元,剩余资金10.5万元。近期拟开展中期评估,待评估完毕后,将支付30%中期项目款。待项目完全结束并评估合格后,将支付全部款项。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由社会组织总结项目开展情况,目前服务项目正在按照合同要求继续开展,期间已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浓浓站东情,温暖母亲节”“关爱高龄老人,送达温暖心意”“舞狮庆元宵,幸福一家亲”“浓情端午,幸福邻里”等活动10余场,累计参加活动居民400余人次,受到居民普遍好评。
(2)沈河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沈河区有1个“三社联动”试点社区,为滨河街道怡静园社区,补助资金10万元。2020年9月11日,由怡静园社区与沈阳市民之惠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签署合同,合同价格为9.5万元,剩余0.5万元用于支付项目中期及结束后的评估费用。实施服务期限为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目前,尚未向民之惠社会组织支付款项,待项目结束并评估合格后,将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进行付款。拟对社区和谐共建类项目投入福彩公益金5万元,涉及垃圾分类、关爱老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安全等服务。拟对居民文化生活类项目投入福彩公益金4.5万,涉及项目儿童类、帮扶贫困、保健康复、传统节日类等。截至目前,民之惠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共在怡静园社区开展各类活动18场,其中社区和谐共建类项目共计开展活动9场,产生费用3.11万元,参与人数4925人次。居民文化生活类项目开展活动共计9场,产生费用1.31万元,参与人数645人次。
(3)浑南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浑南区有1个“三社联动”试点社区,为浑河站东街道浑河堡社区,补助资金10万元。2020年9月30日,浑河站东街道与悦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署服务合同,合同价格为9.5万元,剩余0.5万元用于支付项目中期及结束后的评估费用。实施服务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目前,正在履行财政请款程序,待款项到账后即按合同约定拨付总金额的50%,即4.75万元,项目完结,通过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款项。截至目前,已开展12场居民活动,具体如下:“春联到,福气高”春联分享暖人心活动、“变废为宝趣味手工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热闹闹庆元宵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情暖清明系列活动”“追寻红色印记”“助力居家好生活活动”“爱满初夏母亲节活动”“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端午节系列两邻活动”“眼科义诊进社区活动”,受众人次达7000人。
二、2020年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沈财指社〔2020〕1158号指标文下拨儿童福利院院内消防工程基础设施改造项目25.28万元。具体用于沈阳市儿童福利院院内消防工程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结算尾款。此项工作已于2020年10月完成,共使用经费25.28万元,结余13.92元,结余原因为拨款数与实际结算审核存在差额,差额预计于2021年缴回财政。
2.沈财指社〔2020〕0876号、沈财指社〔2020〕1802号、沈财指社〔2020〕0877号、沈财指社〔2020〕1626号、沈财指社〔2020〕1245号、沈财指社〔2020〕1573号、沈财指社〔2020〕1828号、沈财指社〔2020〕1803号、沈财指社〔2020〕1158号指标文下拨彩票公益金4199.46万元。使用情况:其中已拨付资金3973.1505万元,分别是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1108.392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726.0285万元、养老机构责任险补贴资金83.92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资金1853.41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资金182.4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连锁运营补贴19万元;未使用资金226.3104万元,分别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资金94.8万元、适老化改造补助131.5104万元。
使用效益: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我市持续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养老服务机构。近年来,在补贴资金鼓励下,社会资本开设养老机构积极性不断提高,2020年,我市新增养老机构11家、新增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5个;二是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运营补贴。通过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运营补贴阶梯化补助标准的实施,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提升服务质量,使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我市共有星级的养老机构共148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58.7%;三是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保险补贴。通过实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投保责任保险,减低运营风险,减轻运营压力。
3.沈财指社〔2020〕0148号指标文下拨2019年12月份价格补贴137.91万元,用于2019年12月临时价格补贴补助,已发放给79243名困难群众。
4.沈财指社〔2020〕0004号指标文下拨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及慈善救助项目500万元。根据2020年预算安排,2020年市财政局安排福彩公益金用于敬老、扶孤、济困救灾助学、助医、助残等救助项目500万元。受疫情影响,政府拟压减各类财政投入资金,全年压减福彩公益金200万元,已缴回财政。2020年市慈善总会使用福彩公益金300万元,其中助医类245万元、助困类5万元、助学类20万元、公益类3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助医类项目安排福彩公益金245万元,共援助1127人。具体包括:“精准扶贫”特种大病救助项目使用75万元,共援助282人;同享健康--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项目使用60万元,共援助60人;慈善光明行--眼病患者救助项目使用90万元,共援助536人;青少年眼病防治援助项目使用10万元,共援助222人;中华慈善总会血友病co-pay援助项目使用10万元,共援助27人次。
(2)助困类项目安排福彩公益金5万元,具体项目为慈爱童年--留守儿童援助项目使用5万元,共援助50人。
(3)助学类项目安排福彩公益金20万元,具体项目为“圆寒门学子求学梦”助学项目使用20万元,共援助200人。
(4)公益类项目安排福彩公益金30万元,具体项目为“安全相伴快乐童行”少年儿童伤害预防专项项目使用30万元。
5.沈财指社〔2020〕1158号指标文下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资金6万元,用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开展志愿日宣传工作,共计金额3万元。
(2)开展国际社工日宣传工作,共发生宣传经费支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