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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公布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2022/06/16)

2022/06/15 9.1k 阅读 517 点赞

为依法严厉打击养老服务诈骗问题,规范整治养老服务行为,坚决铲除养老服务诈骗违法滋生土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沈阳市民政局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投资养老项目、预售养老床位,承诺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优先居住、高额利息分红回报为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2.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提供增值服务、享受消费优惠或送积分、打折扣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大额养老服务“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消费卡”的行为。

3.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高额收取押金、保证金,预收大额服务费(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4.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无法提供约定的养老服务且不予退还剩余缴纳资金的行为。

5.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的行为。

6.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二、举报方式

1.举报平台:通过点击中国长安网链接、关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点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反映问题。

2.举报电话:

沈阳市民政局      024-23474364

和平区民政局      024-31911510

沈河区民政局      024-24865656

铁西区民政局      024-25645614

皇姑区民政局      024-86855190

大东区民政局      024-24315859

浑南区民政局      024-24824034

于洪区民政局      024-25838166

沈北新区民政局    024-89608701

苏家屯区民政局    024-89111625

辽中区民政局      024-27886620

新民市民政局      024-27623205

法库县民政局      024-87123028

康平县民政局      024-87282788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范围为涉及养老服务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若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公告。

沈阳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