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民政厅、省营商局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级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业务全部撤出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将市级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业务办理地点变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
市级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事项的办理地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调整至沈阳市民政局机关(和平区图们路20号)712室。网上申请方式无变化。
二、办理时间
市级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业务的办理时间调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30。
三、咨询电话
市级社会团体登记审批业务咨询电话:024-23460100;
市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登记审批业务咨询电话:024-23460105;
监督投诉电话:024-23460108。
特此公告
沈阳市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