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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度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第十批)

2025/10/16 4.6k 阅读 460 点赞

根据《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170名参保人员符合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参保所在地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市本级、亭湖区、市开发区):0515-69008320。

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盐都区、盐南高新区):0515-81661136。

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大丰区):0515-68857659。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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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