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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顺延事宜的通知

2020/06/03 1.5w 阅读 185 点赞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我局决定:2020年2月1日之后到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和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等事宜时,上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使用期视为有效。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吴军志;联系电话:22565040,22565166)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