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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市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08/12 3.3k 阅读 108 点赞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沈阳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沈安办〔2020〕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一是切实担负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风险防范,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沈阳市城市建设安全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聚焦并排除房屋建筑、地铁等市政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加快建设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等服务平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等监管平台。要通过开展三年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更加坚固,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标本兼治城市建设安全隐患,使我市城市建设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针对深基坑、高支模和高处作业等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查处“三包一靠”违法行为。安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四个清单”和周调度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是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降雨期间防汛队伍必须在岗,配备铲车、挖掘机对深基坑开展值守。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险情,果断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