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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1年沈阳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收卷通知

2021/09/17 6.0k 阅读 86 点赞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沈阳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收取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卷范围及专业

经市人社局核准,沈阳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面向全市(不含铁西区、浑南区、沈河区)收取建筑学、建筑装饰、城市景观与风景园林、结构工程、道路桥隧、给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煤气热力、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安装、建筑机械、建设管理、电力工程、玻璃工艺、技术陶瓷、水泥工艺、耐火材料、建筑材料、新型建材等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材料。

评委会将按照各区、县(市)、大型企业初审后的参评人员名单,收取评审材料。

二、收卷时间及地点

收卷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30),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报卷,逾期不予办理。

9月27日:城投集团

9月28日:市直各单位及国有企业

9月29日:新民市、辽中区

10月9日:大东区

10月11日、12日:和平区

10月13日全天、14日下午:皇姑区

10月15日:苏家屯区

10月18日:沈北新区

10月19日:康平县、法库县

10月20日、21日:于洪区

收卷地点: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1楼大厅。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区、县(市)、单位将已审核的参评人员资格审核表电子版发至评委会邮箱,严格按照此表进行收卷。

2.报卷人数2人以上的单位,安排一人统一报送。

3.报卷人员佩戴好口罩,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4.报卷时需携带主卷和1张1寸证件照,材料袋须使用耐用的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左上角标明姓名、申报专业、级别、所在单位、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主卷包括:

①《报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4份,纸质版须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或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同时报送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

②《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3份;(需双面打印,将第1至8页装订成册,其中第7页和第8页必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第9页无需装订);

③《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1份(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不接收零散材料)。其中“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需双面打印,查询、检索材料要装订在对应的论文复印件前面,并注明作者、单位及刊发时间等。申报材料中,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书及检索证明复印件,重要奖项证书复印件,专利、论文检索复印件上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所有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有年度考核的单位需提供报卷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装入第5类,没有年度考核的其他单位不要求。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邱尚成,纪红阳;联系电话:22565419


沈阳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2021年9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