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市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辽市监处罚〔2022〕1号)对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取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60620040088)的处罚决定,由于该公司已不具备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能力和条件,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注销其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证书编号:沈JW-05-417)、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编号:沈JW-01-260)、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编号:沈JW-09-168)三个资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