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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3年度沈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2024/02/26 2.6k 阅读 257 点赞

市信用办、房产局、自然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及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守信经营,加强差别化管理工作。根据《沈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我局通过征询各相关管理部门所掌握的房地产业信用信息,结合日常监管中掌握的信用情况,组织对全市房地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714家企业开展了2023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至3月4日。

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陈述材料送我局房地产业事务部(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1303室,联系电话:024-22565479;22565260),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或举报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附件:2023年度信用排名.xls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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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