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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返还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剩余抵押金有关工作的通告

2024/12/12 4.9k 阅读 373 点赞

各相关企业:

为了全面做好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剩余抵押金返还工作,参照《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规定,按照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抵押金返还的通告》、《关于返还工程质量保修抵押金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请符合返还条件的相关单位尽快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返还事宜。

特此通告。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王野,联系电话:024-22833639 ;13940031816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八马路55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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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