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15时许,沈北分局虎石台派出所接到曹某报警:“我和他们有些纠纷……”电话中,曹某支支吾吾也未说清详细地址。民警电话联系报警人并迅速赶往现场,“刚才发生点口角已经解决了!”电话中,曹某支支吾吾挂断了电话。
3小时后,曹某再次报警:“嗯……我刚才撤警了,他们‘仙人跳’!”但他依旧拒绝配合调查,也不提供详细地址,甚至挂断了民警的电话。

当日22时许,曹某第三次报警,根据其提供的地址,民警在一间日租房内发现两男一女。三人神色慌张,民警在他们的手机中发现了关键证据,并将三人控制。
经查,许某系孟某女朋友。某日,孟某与其朋友倪某发现许某在日租房“约炮”,孟某、倪某趁机闹事,逼迫对方支付2000元。更加离谱的是,从此之后,三人一拍即合,并明确分工,许某负责在网上钓“鱼”,孟某、倪某以“抓奸”为名实施敲诈勒索。


3月9日至19日,三人先后作案3起,非法获利7650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网络交友需谨慎,莫让“艳遇”变陷阱。转发提醒身边人,遇事不慌要冷静。
来源 沈北分局
通讯员 张昱
编辑 付思文 王淳
校对 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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