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民政公告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殡葬专用车辆管理的通知》的决定 2023/05/28 3.5k 阅读 201 点赞 查看原文 鉴于1998年4月9日实施的《关于加强殡葬专用车辆管理的通知》(淮公文〔98〕88号、淮交〔98〕67号、淮民〔98〕37号、淮价工〔98〕49号)相关内容已不适应现在的形势要求,文件规定的部分措施已无法律依据,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加强殡葬专用车辆管理的通知》。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淮安市民政局2023年5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政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