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市
政策民政公告

2022年度淮安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3/07/05 2.2k 阅读 234 点赞

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2022年淮安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2000万元,上级补助福彩公益金支出1205万元,共计3205万元。现将2022年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及上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665.6万元

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65.6万元,其中包含社会力量兴办或运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经费、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敬老月慰问和养老宣传、市“虚拟养老院”平台监管运营、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上门服务、市政府十件实事项目补助经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等项目。项目负责人:张南起,联系方式:0517-89085961。

1、项目名称:市级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2、项目资金额度:665.6万元

3、实施单位: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4、项目内容:(1)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补助经费120万元;(2)社会力量兴办或运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经费68万元;(3)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40万元(政府采购);(4)敬老月慰问和养老宣传55.6万元;(5)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12万元(政府采购);(6)市“虚拟养老院”平台监管运营30万元(政府采购);(7)市福利中心综合楼和附属设施运行经费40万元;(8)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上门服务300万元。

5、资金使用方向:(1)在社区居家建设方面,为不断加强兜底性、普惠性、持续性养老服务民生保障,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2)在养老机构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公办和公建(办)民营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评定体系、支持政策等;(3)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方面,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淮安市获批3个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和1个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实施养老护理人才三年培训计划。

6、项目周期: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敬老月慰问和宣传、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平台监管运营、综合楼和附属设施运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周期均在2022年度内,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项目周期在2022-2023年度。

7、项目完成情况:适老化改造补贴、机构日常运营补贴、政府购买上门服务补贴项目,联合市财政以下拨文件形式,将补贴资金分配至各城区。综合楼和附属设施运行直接划拨市社会福利院。敬老月慰问和宣传已在敬老月期间完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平台监管运营、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

8、实际效果: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初步形成了“养老政策全到位、孝老关爱全方位、敬老氛围全社会”的淮安养老服务品牌。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每年开展一次省级资金绩效评价。资金发放和使用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资金拨付进度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明确了建设项目实施期限,按时拨付资金。履行“三重一大”的规范程序,接受财务审计和上级督查。对县区资金使用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督导县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严防资金截留挪用,做到专款专用。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152.2万元

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类项目152.2万元,其中包括全市儿童督导员经费补贴、开展“童享生日”关爱活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启动经费、购买社会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项目负责人:李密康,联系方式:0517-83761161。

1、项目名称:全市儿童督导员经费补贴、开展“童享生日”关爱活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启动经费、购买社会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

2、项目资金额度:152.2万元

3、实施单位:市局儿童处

4、项目内容:

(1)儿童督导员经费补贴48.48万元
    给予全市镇(街道)、办事处的101名儿童督导员每人每月400元的经费补贴,下达资金48.48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督导员开展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政策宣传、定期走访、重点核查、救助帮扶等关爱保护工作。
   (2)开展“童享生日”关爱活动33.72万元
    为全市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监护缺失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儿童)在内的1686名困境儿童(以2021年三季度数据进行经费预算),按照每人200元标准,赠送生日礼金,下达资金33.72万元。通过关爱活动的开展,让这些特殊儿童地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爱。
    (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启动经费18万元
    围绕省民生实事,为主城区4个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提供建设启动经费,为属地未成年人提供关爱保护。给予每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启动经费4.5万元,项目总金额为18万元。

(4)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52万元

关爱保护活动预算经费52万元,分为3个项目:①开展“陪伴同行”关爱保护活动项目经费7万元。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为主城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游学实践、心理疏导、教育辅导、安全法治宣传等内容的“陪伴同行”关爱保护活动;②开展全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数据核查项目经费39万元。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入户走访、电话巡访、数据核查,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生活、学习、健康、监护保障情况;③开展“陪伴同行”和数据核查督导项目经费6万元。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跟踪督导社会组织“陪伴同行”和数据核查两个项目的活动开展过程。

5、资金使用方向:为全市儿童督导员发放经费补贴;为全市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监护缺失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儿童)在内的1686名困境儿童赠送生日礼金;为主城区4个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提供建设启动经费;购买社会组织为全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保护活动。

6、项目周期:全市儿童督导员经费补贴、开展“童享生日”关爱活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启动经费的三个项目为2022年本年度内下达经费;购买社会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项目周期为1年,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

7、项目完成情况:全市儿童督导员经费补贴、开展“童享生日”关爱活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启动经费,已于2022年下达到各县区;购买社会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已于2022年12月支出80%的首付款410992.08元,20%尾款按合同约定于2013年12月活动完成后给付。

8、实际效果:提升了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水平,强化了关爱保护措施,完善了关爱保护体系,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资金发放和使用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实施和进度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明确了实施期限,按时拨付资金,按计划进度开展购买关爱保护活动。资金发放使用履行“三重一大”的规范程序,接受财务审计和上级督查。对县区资金使用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督导县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严防资金截留挪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市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奖补资金35万元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淮安市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淮民〔2020〕31号),补助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重点支持经济薄弱、设施落后地区的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以社会效益为目标,推动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面显著提升、群众骨灰安放基本需求充分满足。项目负责人:陈超,联系方式:0517-83762103。

1、项目名称:淮安市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奖补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额度:35万元。

3、实施单位:清江浦区民政局、淮阴区民政局、淮安区民政局、洪泽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4、项目内容:对符合规划当年建成或开工的公益性公墓或骨灰楼堂,穴位数或格位数0.5-2万个的每座补助5万元;2-3万个的每座补助8万元;3万个以上的每座补助10万元。

5、资金使用方向:资金专项用于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支出,优先考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奖补,重点支持经济薄弱、设施落后地区的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骨灰安放设施主体建设;骨灰安放设施内部道路施工和绿化;骨灰安放设施添置;骨灰安放设施内外装修。

6、项目周期:1年(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7、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8、实际效果: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加快市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增加殡葬服务基础设施供给总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需求。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禁止用于一般性业务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单位对下达的资金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购买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经费60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民〔2018〕213号)精神,2022年我市以淮阴区、洪泽区为试点政府购买镇街经办社会救助服务,对全市主城区开展镇街购买救助经办服务项目进行以奖代补。项目负责人:张校翎,联系方式:0517-83756573。

1、项目名称:购买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2、项目资金额度:60万元

3、实施单位:主城区各区

4、项目内容:购买社工组织从事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5、资金使用方向:购买服务

6、项目周期:1年

7、项目完成情况:由各区民政局购买服务

8、实际效果:缓解了基层经办能力不足的问题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项目由各区统筹组织开展,市补资金只占其小部分,管理办法和督查情况由各区自行组织。

(五)慰问帮扶困难群众32万元

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现扶弱济困宗旨开展慰问帮扶困难群众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购买慰问品进行慰问。项目负责人:朱韵,联系方式:0517-89085838。

1、项目名称:慰问帮扶困难群众项目

2、项目资金额度:32万元 

3、实施单位:市福彩中心、市慈善总会

4、项目内容: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购买慰问品进行慰问。

5、资金使用方向:开展困难群众帮扶慰问活动

6、项目周期: 一年

7、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全部补贴慰问发放到位

8、实际效果:对生活困难的群众家庭进行及时的慰问帮扶,充分发挥了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效益,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给予一定的保障。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资金发放和使用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实施和进度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按时拨付资金,接受财务审计和上级督查。

(六)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140.2万元

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社会组织发展项目140.2万元,其中包含购买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项目、购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购买困难群体精神关爱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运行费用。项目负责人:牛亚林,联系方式:0517-83760606。

1、项目名称:2022年度困难群体心理关爱项目、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淮安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运行经费。

2、项目资金额度:140.2万元

3、实施单位:市局社管处、清江浦区民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4、项目内容:

(1)2022年度困难群体心理关爱项目:项目经费49.8万元,借助社会组织专业力量帮助困难群体开展心理辅导和精神慰藉,增强困难群体正能量,引导困难群体积极面对生活,促进困难群体的社会功能恢复与社会融入。主要资助清江浦区和开发区购买帮扶关爱服务,其中清江浦区不少于270人,需服务经费31.8万元;开发区不少于150人,需服务经费18万元。

(2)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项目经费7.8万元,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15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发〔2015〕172号),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职能转移第三方机构并实施购买等级评估服务。具体费用包括评估工作会务费、评估专家实地查看费、评审费、牌匾证书费等。

(3)淮安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经费共69.6万元,其中1.6万元为政府采购经费。围绕社会组织服务公益慈善事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策划实施为老服务、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帮困、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以及能力提升等服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17个优质公益创投项目予以资助,每个4万元。

(4)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运行经费:依据市两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办发〔2018〕102号)文件精神,将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委托第三方运行管理,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设备、业务培训、运行管理、项目策划指导、注册协助等专业支持与服务,需人员经费、水电费、电话网络费、管理费以及其他运行经费13万元。

5、资金使用方向:

(1)2022年度困难群体心理关爱项目:由市财政局将项目资金直接下达至清江浦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县区按照本地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自行开展政府采购并组织实施。

(2)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心苑社会工作服务社承接服务,实际中标价7.78万元,根据合同约定,首付40%,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款项。

(3)淮安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17个优质公益服务项目,下发资金拨付的文件,市本级社会组织中标项目由市局按照合同约定首付6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尾款;县区社会组织中标项目资金由市局拨付至所属县区民政局,由县区民政局按照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资金。

(4)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运行经费: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心苑社会工作服务社承接服务,实际中标价12.9万元。根据合同约定,首付50%,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款项。

6、项目周期: 

(1)2022年度困难群体心理关爱项目:半年;

(2)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合同约定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11月30日,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COVID-19)经批准延期至12月底完成;

(3)淮安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一年;

(4)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运行经费:一年。

7、项目完成情况:

(1)2022年度困难群体心理关爱项目:已完成;

(2)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已完成;

(3)淮安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2022年12月签订合同开展实施,目前项目执行进度过半;

(4)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运行经费:2022年12月签订合同开展实施,目前项目执行进度过半。

8、实际效果:

(1)2022年度困难群体心理关爱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通过向专业心理服务组织购买服务,采取个案化、柔性化方法为困难群体实施心理关爱,深入困难群体内心逐一解锁,使困难人员心理健康水平、理性平和认知社会能力、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效提升,为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作了有益尝试和实践。

(2)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通过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及时发现运作中的不足和短板,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从而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目标。经第三方机构初评、专家终评等程序,最终评选出52家1-4A级社会组织。

(3)淮安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为支持社会组织服务公益慈善事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搭建了平台,同时提升了社会组织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4)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运行经费:为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设备、业务培训、运行管理、项目策划指导、注册协助等专业支持与服务,帮助其成长,促进长期健康发展。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严格按照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执行,拨付至县区的资金,督促相关县区做好跟踪监管,同时通过委托会计事务所抽查审计、第三方督导机构按期督导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落地见效。

(七)社区专项经费115万元

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社区专项经费115万元,包含社区建设经费100万元、社区治理研究院运行经费15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11号)文件精神要求,使用社区建设经费100万元,购买专业社工进社区服务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18号)文件精神,通过设立淮安市社区治理研究院,加强淮安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解决城乡社区治理的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及实践提出的急迫性问题和难题。项目负责人:刘建方,联系方式:0517-89085850。

1、项目名称:社区公益服务示范试点项目、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规范化研究——以淮安市社工站建设为例;城乡人口加速流动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研究;“五社联动”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研究;乡村振兴背景下绿色发展、生态富民“淮安样板”研究;淮安市社区加强党建引领的实践及机制创新研究等。  

2、项目资金额度:115万元。

3、实施单位:市局基层政权处。

4、项目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11号)文件精神要求,社区治理与服务示范项目选取10家专业社会组织进入社区服务,同时委托第三方对10家社会组织开展监督、评估工作;全市城乡社区治理理论政策研究、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研究等。

5、资金使用方向: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社区治理与服务示范项目市本级资金100万元,委托10家专业社会组织及第三方督导评估。项目第一标段3个社区项目中标后,市级每个项目拨付20万元,分别为清江浦区健康路社区、淮安区恩来社区和生态文旅区滨河社区;其余7家项目中标后,市级每个项目拨付5万元,其余资金由中标的各县(区)配套拨付,分别为淮阴区星光社区、开发区轮窑社区、生态文旅区绿地社区、洪泽区临河社区、涟水县东门社区、盱眙县城南社区、金湖县平安路社区。项目第二标段通过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开展监督、评估工作,预算5万元;社区治理研究院运行产生的费用等。

6、项目周期:合同签订起1年。

7、项目完成情况:正在开展。社区治理与服务示范项目已支付75%首付款837425元,25%尾款将于项目结项,经第三方督导评估合格后支付;社区治理研究院运行项目按照2022年度项目开题计划内容,7月底将全部完成。

8、实际效果:社区治理与服务示范项目通过社区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推进“五社”联动,提高社区工作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实现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提质增效,协助社区居委会打造社区治理创新亮点,并在本区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捍固“一核三汇”提效能 启航社区和谐“融”治理》获2021年度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奖,《一核多元融治理 构筑小区共同体》获2021年度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提名奖,《社会工作者引领“五社联动”的专业行动与治理效能》获2022年江苏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乡村振兴背景下绿色发展理念嵌入基层治理的现状及问题应对—基于淮安市乡村振兴先导镇的实地调查》获2022年江苏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实现了年度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购买服务示范试点项目,项目立项履行“三重一大”规范程序,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实施和进度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同时通过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开展季度及终期监督、评估工作;社区治理研究院运行经费参照《淮安市社区治理研究院管理办法》附件:《淮安市社区治理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七)返还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福彩公益金项目800万元

根据2021年淮阴区、淮安区和洪泽区福利彩票销售量及以前年度销量,返还3个区800万元。

二、上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2022年上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共计1205万元。按照因素法,分配下达6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58万元。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5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防疫物资及消防设施器材等设施设备配置,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支持养老护理员培训,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等项目,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58万元已全部下达。项目负责人:张南起,联系方式:0517-89085961。

1、项目名称:老年人福利类。

2、项目资金额度:658万元。

3、实施单位:市局养老服务处。

4、项目内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提升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

5、资金使用方向: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提升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

6、项目周期:全部在2022年度完成下拨。

7、项目完成情况:联合市财政以下拨文件形式,将老年人福利类资金分配至各县区。

8、实际效果: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初步形成了“养老政策全到位、孝老关爱全方位、敬老氛围全社会”的淮安养老服务品牌。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资金发放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时拨付资金,接受财务审计和上级督查,没有违规发放资金。对县区(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要求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严防资金截留挪用,做到专款专用。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00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残疾人福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支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省级福彩公益金残疾人福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建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建设和购买服务,推进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专项资金均按照省厅要求分配下拨到位。项目负责人:陈超,联系方式:0517-83762103。

1、项目名称:残疾人福利类

2、项目资金额度:200万元

3、实施单位:清江浦区民政局、淮安区民政局、淮阴区民政局、洪泽区民政局、涟水县民政局、盱眙县民政局、金湖县民政局、市新安医院。

4、项目内容:一是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分配下达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157万元,用于县区创建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点工作;二是支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按照省厅要求分配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43万元,用于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市新安医院能力建设。

5、资金使用方向: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提供创建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工作经费;为市新安医院提升能力建设。

6、项目周期:一年(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7、项目完成情况: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残疾人福利专项资金已于2022年下达到各县区、市新安医院。

8、实际效果:全市创建7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建设(清江浦区1个、淮安区1个、淮阴区1个、洪泽区1个、涟水县1个、盱眙县1个、金湖县1个),超额完成省厅任务,均符合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点场所、管理和服务建设标准且通过了省厅评估组验收。市新安医院用于新病房楼相关工程费用。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资金发放和使用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实施和进度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明确了实施期限,按时拨付资金,接受财务审计和上级督查,没有违规使用。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278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省级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明天计划”项目,用于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的体检、医疗、康复等;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扩建示范性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课后辅导、党史学习教育、文体娱乐、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专项资金都按省厅要求分配下达到位。项目负责人:李密康,联系方式:0517-83761161。

1、项目名称: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和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的“明天计划”项目和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

2、项目资金额度:278万元。

3、实施单位:市局儿童处。

4、项目内容:中央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省级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明天计划”项目,用于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的体检、医疗、康复等;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扩建示范性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课后辅导、党史学习教育、文体娱乐、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5、资金使用方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为市儿童福利院支持设施设备配置资金;“明天计划”项目,用于全市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的体检、医疗、康复等;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示范项目,主要用于新建扩建示范性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

6、项目周期:2022年本年度内下达各项经费。

7、项目完成情况:各项经费已于2022年下达到各县区。

8、实际效果:孤儿在学校的学习、生活状况有效改善;确保困境儿童不会因疾病而造成生活质量下降,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效益;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将政府对困境未成年人和其他未成年人的关爱服务延伸到镇街,从过去的福利保障拓展到关爱服务保障。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资金发放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时拨付资金,接受财务审计和上级督查,没有违规发放资金。对县区(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要求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严防资金截留挪用,做到专款专用。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69万元。其中市本级39万元,涟水县16万元,盱眙县11万元,金湖县3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社会公益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镇(街道)社工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针对特殊困难群众开展精神关爱、危机干预、情绪疏导等服务。县相关资金由省厅直接下达,由县具体负责使用与管理。市本级39万元专项资金由市民政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共计4个,目前各个项目已按要求完成验收,具体资金拨付将于7月底前到位。项目负责人:朱韵,联系方式:0517-89085838。

1、项目名称:社会组织专业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额度:39万元。 

3、实施单位:淮安市乐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淮安市希望社工公益服务与评估中心、淮安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清江浦区心苑社会工作服务社。

4、项目内容:围绕社区中特殊困难群体开展情绪疏导、精神关爱、行为矫治、危机干预、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项目3个;建设运行社工发展指导中心,开展社工站及社工项目实时督导、绩效评估及考核验收等服务项目1个。

5、资金使用方向:开展基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6、项目周期:第1-3个项目周期不超10个月;第4个项目周期不超过5个月。

7、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8、实际效果:服务特殊困难群众115人,满意度100%;社会工作发展指导中心阵地打造、实地督导、技能培训、交流座谈、项目宣传、项目总结等完成率100%,满意度98%。

9、项目管理办法和接受督查情况:按照江苏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2〕54号)要求实施与管理相关项目,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成中期评估与结项评估工作,市民政局对项目执行实施全程监管与适时督导。

淮安市民政局

2023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