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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2023/08/16 1.4w 阅读 495 点赞

项目概况:老年公寓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8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JHZFCG-竞谈-2023017

(二)项目名称:老年公寓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

(三)预算金额:第一标段(安全防护设施改造):54581.10元;

第二标段(防水维修):57772.75元。

(四)最高限价:第一标段(安全防护设施改造):54581.10元;

第二标段(防水维修):57772.75元。

(五)采购需求:老年公寓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重点对老年公寓2号楼的3楼、9至11楼进行维修改造,主要涉及窗户纱窗、限位器、走廊扶手、门禁、防盗窗等安全设施改造;屋面、卫生间的防水维修等内容。第一标段为安全防护设施改造,第二标段为防水维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和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维修改造内容进行适量调整的权利。

(六)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适用于各个标段)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各个标段)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谈判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在谈判供应商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谈判供应商在职员工,内附谈判供应商截止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谈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如示范格式三和示范格式四);

4、谈判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注:本次谈判采用谈判现场审查供应商资质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方式:报名请添加微信:15851729271,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报项目名称,并提供《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联系人:王玲玲    电话:0517-83930178/15851729271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标段(售后不退),未按上述要求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售价含报名费,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交纳谈判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2.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法通知谈判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555号

联系方式:杨洪荣        联系电话:13056031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联系方式:王工       联系电话:18936554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936554631

日期:2023年8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