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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民政公告

中共淮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03/17 5.3k 阅读 517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8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淮安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全市困难群体救助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10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严肃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全面认领反馈问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细化整改时间节点、细分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局相关处室对照任务分工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是压实整改任务。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会办推进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构建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三是提升整改质效。紧扣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40条整改措施。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基层敬老院生活保障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个别敬老院资金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反馈给相关镇街督促整改,镇街将整改结果报属地民政局备案。二是针对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个别管理人员已被清退。三是指导县区实施“六统一”管理服务模式,提升特困供养老人幸福感。

2.关于“基层敬老院服务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县区落实国家、省关于特困供养机构的政策要求,确保《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到实处;优化资源整合,推动公办养老院转型升级为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创新运营模式,实施镇街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探索形成“县建县管、管办分离、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模式。二是通过集中教学培训、到苏南城市五级养老机构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管理服务的意识和水平。三是指导相关县区民政局对辖区敬老院开展多轮次督查检查,督促各镇街敬老院建立完善人员监管机制,强化人员履职尽责。四是指导各镇街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对只挂名不在岗、出勤不出力的工作人员进行清退,调配有爱心、肯担当、能吃苦的管理人员,同时将部分特困供养老人搬至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行集中供养。

3.关于“基层敬老院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业化培训,各县区聘请专业消防培训机构对养老机构从事消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开展培训,参训人员达200余人次;市级组织安全生产示范培训3次,参训人员达400余人次。二是组织示范应急演练,联合开展市级火灾疏散逃生和应急处置演练2次,多部门协同“实战”,切实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三是指导县区进行敬老院安全排查,投入资金对生活设施不完善,不能正常使用的房屋、厨房、餐厅、消防设施、生活设施、用电线路等进行维修改造,确保所有设施都能正常使用,保障老人生命安全。四是各镇街敬老院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按照要求统一配备食品留样柜,实行48小时留样备查,定期对霉变、临近过期食品进行清理,所有食材按区域、分类别存放。五是指导和督促敬老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值班制度、查房制度、老人外出请销假制度等。

4.关于“特困供养人员就医诊疗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镇街党委、政府强化敬老院管理人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加强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二是督促县区民政局会同镇街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违纪打击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三是结合社会救助扩围排查行动,对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等政策进行宣传,提升救助工作的规范性。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的规范值守,对群众反映的集中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就医诊疗等各类社会救助问题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5.关于“困境儿童救助关爱仍有缺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导相关县区采取走访核实、数据比对、协助帮办等方式,主动对接困境儿童家庭,将相关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相关县区将生活费发放凭证和困境儿童审批表等佐证材料进行完善,建立了本地审计问题整改台账资料。二是围绕未保法和救助保障政策等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市级编制发放4000本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开展全市镇(街)儿童督导员培训,推动县区全覆盖完成属地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在全市分层开展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提升儿童关爱服务专业化水平。三是将深化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纳入全市民政和儿童福利工作要点,市级投入39万元引入社会组织对全市困境儿童开展“数据核查”,印发《关于做好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困境儿童信息数据录入及电子档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困境儿童数据月度报告制度和备案制度,详细动态掌握全市困境儿童增减变化。四是督导各县区加强部门数据比对和走访排查,对符合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的,及时告知申请程序,协助办理保障手续,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督导县区认真做好省高质量考核指标“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相关工作,定期向市考核办汇报考核指标运行情况。

6.关于“保障对象违规领取待遇”问题的整改

一是配合市大数据局,联合卫健、公安等部门整合建立死亡人口数据库,推进民生数据共建共享,通过平台数据交换比对的方式,及时获取救助保障对象死亡反馈信息,夯实精准救助基础。二是加强保障对象核查比对,严格落实申请对象准入调查核对、在保对象定期复查核对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保障对象中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切实按照保障政策,迅速予以停止、调整社会救助。2023年全市累计对困难对象开展信息比对17.1万户次、44.7万人次。三是指导县区进一步做好动态管理,结合2023年城乡低保提标以及低保对象扩围工作,对困难对象开展集中排查。

7.关于“接收县区福利院儿童集中供养工作迟缓”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保育员公开招聘。按照规范程序补录编外用工保育员岗位2名。在新招聘人员未到岗及县区儿童护理员协助结束的过渡期,市福利院采取调整班次、补充临时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等措施,全力保障儿童在院生活安全。二是实施市儿童院室内维修改造项目,重点对儿童福利院南北楼、康复中心楼的建筑防水、内墙面、吊顶、卫生间防水、室外地面及主要功能房间等维修改造,为儿童营造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娱乐环境。按照施工进度安排,儿童福利院南楼已完成验收。目前,所有儿童整体搬迁至南楼,儿童院福利院北楼已进场施工。三是改善儿童生活设施。2023年10-12月,按照采购要求完成儿童室外娱乐设施、门禁、冬季衣服等采购,共计19.88万元。

8.关于“侵占儿童权益现象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成淮安区民政局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协助淮安区社会福利院迅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同时加强内控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督促福利机构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杜绝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二是推动淮安区社会福利院顺利转型为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前期相关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在我市推动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困难群众供养服务机构食品物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9.关于“市老年公寓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排查整治,对老年公寓既有建筑渗水、外墙面脱落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注重日常监测,已完成老年公寓个别楼层伸缩缝渗水维修和外墙脱落修补工作。市福利院每日安排专人对护理区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回头看”。二是开展老年公寓2号楼监控升级改造项目,安装高清数字监控设备,实现安全管理无死角。目前,监控机房装修、设施设备安装已验收并正常使用。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开展应急教育培训,组织一线护理员学习安全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办法,提升护理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提升服务质量,按照年度培训方案,每月定期组织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与考核,强化教育培训质效。五是通过组织在院休养老人座谈,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收集老人意见建议,对接相关部门逐项销号解决。

10.关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空转’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各县区依托新建小区、社区闲置资源等,在老年人居住集中区域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23年完成新建或改造提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0个、社区助餐点30个和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85个建设任务。二是引导各县区通过招引品牌服务企业运营、依托村居两委“因地制宜”运营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农村影院”、助餐就餐、健康医疗、文体娱乐、智慧养老等服务,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三是提升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和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免费培训,并推荐部分优秀护理人员赴南京五级养老机构跟班交流。四是研究制定《淮安市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助餐点和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运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成效等方面的考核标准。

11.关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套取现金或间接套取服务补贴资金”行为纳入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并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二是通过第三方抽查、督查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开展。

12.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宣传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我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清单,细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规范标准,待相关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二是对接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知晓度。三是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养老服务咨询热线,为群众了解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供渠道。

13.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各县区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查阅台账、电话回访、随单走访等方式,围绕服务准确性、真实性、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服务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绩效考核、资金拨付中。二是通过虚拟养老院平台比对、聘请第三方检查等方式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情况按月通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养老服务咨询热线和监督信箱,督促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开展。

14.关于“殡葬惠民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冬至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惠民殡葬政策宣传活动,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二是对个别县殡仪馆多收的费用进行清退,目前已退还到位。

15.关于“部分延伸服务增加群众负担”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督促指导市殡仪馆结合市场行情制定鲜花布置、遗体铺花等花草类延伸服务收费标准。三是督促指导个别县民政局取消灵车驾驶员参与纸棺托、骨灰盒销售等丧葬延伸服务,下架并停止销售高档骨灰盒。

16.关于“殡仪馆内部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督促指导相关殡仪馆加强津补贴政策学习,停止发放值班费,对已发放的值班费予以清退。三是督促指导个别县民政局对部分未使用的空骨灰盒被盗问题进行调查,责令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挽回损失。

17.关于“超标销售农村公益性墓地”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淮安市公墓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工作,全面规范公墓建设与管理工作,目前《淮安市公墓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立项申报已通过,被列入市政府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二是加大全市公益性公墓日常督查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区民政局、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18.关于“公益性墓地公益属性不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区民政局、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对新改扩建公益性公墓严格执行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的标准。二是加大全市公益性公墓日常督导检查力度,对超标准墓穴、违规收费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公益性墓地公益属性不变。三是通报所涉及的公墓在巡察前均已落实封存管理,停止对外销售。

19.关于“公墓工程项目违规操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杜绝类似现象发生。二是洪泽区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殡葬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残疾儿童康复专业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专业人员配置。根据康复定点机构的要求,市儿童福利院已启动康复医师招聘计划,预计2024年7月人员到岗。目前康复医师职责由康教科科长(副主任医师)负责。二是链接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引入第三方机构的前期准备和调研,为残疾儿童提供专业化、系统化服务,着力打造脑瘫儿童康复品牌。三是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康复人员学习康复专业知识,医疗专技人员开展自学,并积极联系院外专业机构,协调康复人员外出培训事宜。

下一步计划:一是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对照残联评定细则,结合市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完善康复功能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配置康复功能区。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增加康复专业人才配置,补齐康复医师专业人才,畅通康复专业人才培训渠道。通过招聘、引进、转岗、培养等方式,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康复队伍。三是联动深化社工合作,继续深化与社工组织合作,开展上学儿童学业辅导、文体活动组织等,补充儿童康复教育力量。四是引进专业机构,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技能培训等方式,加强与市妇幼保健院等专业康复机构合作,邀请专家为福利院儿童康复提供技术和课程支持,借助优质康复医疗资源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福利院康复专业水平。

2. 关于“市老年公寓经营发展面临困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周边小区、公园等人员较为密集场所开展入住宣传。目前市老年公寓2号楼已住满,老年公寓1号楼安全鉴定已完成,待维修加固后适时重新开放,接收休养老人。二是改善服务环境。结合五级养老机构复评要求,添置护士工作站设备、绿植,采购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服装,不断改善服务环境。三是积极对接社会资源,邀请江苏护理学院开展健康讲座,常态化举办老人集体生日活动,增强老人的归属感、幸福感、满意度。四是节约用工成本。通过到龄退休自然减员的方式,推进工作人员重新整合、科学调剂。

下一步计划:一是深化五级养老机构建设。对照评定细则精心谋划、认真准备,全力做好五级养老机构复评,擦亮机构养老典范品牌。二是加强品牌宣传。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联动宣传,系统谋划服务方案,着力提升老年公寓1号楼入住率。三是探索社会化运营。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关于“墓穴(格位)存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指导各县区落实《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依据“两个规划”合理布局,有效整合殡葬用地,加大资金投入和用地供给力度。2024年,全市新改扩建7个城乡公益性骨灰葬(放)设施。

下一步计划:将新改扩建7个城乡公益性骨灰葬(放)设施项目纳入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督导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推进力度,不断提高供给水平。

4.关于“城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将城市公益性骨灰葬(放)设施项目纳入各县区年度重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到2025年,实现城市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县区全覆盖,满足城市居民多元化的安葬需求。

下一步计划:全面摸排城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情况,督导县区制定城市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局党组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继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切实加大对巡察成果的运用力度,将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坚定不移把整改推向深入。同时,总结好、运用好巡察成果,将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是持续强化整改力度。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加快整改,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标准不销号。

三是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通过认真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的战斗堡垒,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3767543;邮政信箱:淮安市健康东路106号;电子邮箱:hamzjjgdw@163.com。


中共淮安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3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政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