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栏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9/03/31 1.2w 阅读 526 点赞 查看原文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中心各服务大厅201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共3天,4月8日(星期一)正常办公。请您安排好办事时间!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