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栏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21/03/30 9.9k 阅读 345 点赞 查看原文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中心各服务大厅2021年清明节放假3天,具体时间为: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请您安排好办事时间!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1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