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中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实行全面告知承诺制。
一是通过政务中心社会组织管理登记窗口现场向办事群众公开承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三是通过电话咨询、微信沟通、网上提交、邮寄送达等方式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中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同时积极倡导办事“不见面”,从而积极稳妥规范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换届备案等业务。自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来,已为当事人、社会组织依法速办、快办成立、变更社会组织 4 例,受到办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一致好评。
“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社会发展、高效便捷快捷”是涟水县民政局在办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的创新模式。为使这项创新模式取得更好的成效,涟水县民政局通过微信、会议等加强政务诚信的宣传,对来访、来电人员和机构主动告知,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办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过程中,依法依规办事,持续提升政务诚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