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1.79亿元
6月30日,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今年全市共有逾55万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参加结息,共结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1.79亿元,结息资金将自动存入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如需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可通过淮安住房公积金网(www.hagjj.com)或“江苏政务服务”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渠道查询。(信息技术处、财务计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