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我市顺利完成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线以来首次年度结息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今年全市共有61.66万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参加结息,共结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2.31亿元,结息资金将自动存入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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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顺利完成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首次结息工作
2021/07/02 1.3w 阅读 141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