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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补充推荐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培养对象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2026/10/26 1.3w 阅读 542 点赞

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补充推荐自治区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培养人选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组织了我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县区推荐、市级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一、推荐名单

回民区南马路小学新华西街校区姜溶芳、呼和浩特市第十二中学王芹、赛罕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梁君、回民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杨莎、赛罕区第一幼儿园辛月明、新城区培智学校徐琰。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三、反映渠道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师资培训与语言文字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市教育局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人:乌老师

监督电话:0471—4606413

电子邮箱:hshshzk@126.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教育局806室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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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