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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6/10/14 1.0w 阅读 142 点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26日至10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6年3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明确指出问题短板、提出整改工作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面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自巡察反馈以来,委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和政治考验,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实抓细整改各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原汁原味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工作要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统一班子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对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认领责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履职尽责、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

二是严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反馈问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深入开展自我检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直奔问题、直面短板,深刻查摆思想、制度、履职、作风等方面问题,明确个人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凝聚共识、推动整改的效果。

三是健全机制推进全面整改。成立由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结合反馈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细化整改举措、明确责任人员、划定整改时限,建立“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定期调度、常态督查”的整改工作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抓好即时问题整改,又深挖制度漏洞、补齐管理短板,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靶向施策、从严推进,扎实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常态化调度推进整改工作,跟踪整改进度、核查整改质效、破解整改难点,对整改滞后、落实不力的事项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同类、共性问题,推动整改走深走实。截至2026年9月中旬,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刻把握“第一议题”制度的政治内涵。已在各支部党员大会和委党组会等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与“第一议题”制度相关的内容。

二是从2025年9月开始,党总支于每月及时将市直机关工委下发的《主题党日工作提示》(内含“第一议题”内容)转发给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的首要政治任务,提前将学习内容提交党组会,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结合巡视巡察、党建督导等工作,党总支每季度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进行检查。

2.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学习形式。改变“一人读、大家听”的被动模式,通过推行“研讨式”学习、开展现地教育等方式丰富学习形式,鼓励班子成员利用碎片化时间自主学习。截至8月底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次,开展研讨交流6次、覆盖17人次。

二是深化学习内容。制定实施《2026年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重要学习主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讨,着力提升学习的深度和实效,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发改系统落地见效。

3.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鹰潭市进一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方案》落实,积极推进余江区马荃镇霞山五峰倪家村古村落保护开发VEP项目挂牌交易。

二是2026年2月会同人民银行鹰潭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鹰潭分局联合印发《鹰潭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操作指引》。支持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三是积极做好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的绿色发展示范项目争取省预算内基建投资。

四是强化学用结合。围绕发展改革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制定《市发改委领导班子2026年度调研计划》,明确调研选题、完成调研报告时间,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企业和项目一线。已围绕党建赋能、数字领域、新能源等工作形成调研计划,按照计划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关于“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的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市发改委政策研究专班建立政策信息日常监测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监测收集重大政策信息并及时分享,定期收集汇总委内政策研究专报,形成了《政策研究专报统计表》。

二是强化分析研究。组织专班成员认真研究分析国家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确保政策掌握及时、分析研究透彻、建议精准务实。截至目前,2026年已形成9篇政策研究专报。

三是及时形成专报。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对国家重要会议、重大政策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了《关于2026年全国两会政策的分析和建议》呈市委、市政府。

5.关于“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设置中长期规划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和部门沟通对接,强化市“十五五”规划目标设置论证,确保符合我市实际。在规划编制前期,多次赴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实地调研,重点走访10余个市委部门和市直单位,组织召开了多场专题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各地各部门“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五五”思路;在目标设置时,会同统计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多次测算认证,力争科学合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线上专栏、书面发函、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共征求意见207条,酌情吸收采纳。

二是扎实做好市“十五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在市“十五五”规划印发后对市“十五五”规划进行责任分工,确保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都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压实到位。截至目前,规划《纲要》已于2026年5月14日正式印发,并对照《纲要》重点任务梳理形成了《市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十五五”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6年8月14日印发。

三是健全规划监测实施机制,将“十五五”规划指标分解到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中,每年调度各责任部门指标完成情况,确保规划落地落实。

6.关于“编制‘十五五’规划用心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书面多轮征求了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对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同时,召开多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党外代表人士、基层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共征求意见建议122条,酌情吸收采纳。

二是2025年5月27日至7月31日期间,在“问计江西”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我为鹰潭市‘十五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同时,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在市中心城区12个城市驿站共同举办“鹰潭‘十五五’规划我来说人民建议征集”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85条,逐条分析,酌情采纳并修改完善“十五五”规划。

7.关于“协调解决经济运行重大问题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政企圆桌会工作机制,市发改委(市营商办)严格按照会前提醒、全程旁听、问题收集、跟踪办理、满意度回访、通报印发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力求会议取得实效。截至5月,全市已按计划成功召开六期41场会议,邀请378家企业代表参会,收集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意见和建议522条,已办结企业诉求481条,其余41条正按时序推进。会后,市营商办及时印发圆桌会情况通报,重点反映上期未解决问题、本期会议召开情况及企业诉求办理进展。累计印发通报4期,均呈报市政府领导审阅,并印发至各地各单位。

二是持续开展跟踪回访,每期政企圆桌会结束后,市营商办将当期参会企业名单及问题台账反馈至市工商联,由市工商联逐一开展电话回访,重点了解企业问题诉求办理情况及满意度评价。对回访中企业反馈不满意或问题尚未办结的,由市营商办再次反馈至各承办单位进行二次办理,确保所有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对办理进度缓慢的相关部门,市营商办在当期会议召开情况通报中予以点名督促,切实发挥监督督促作用。

8.关于“统筹生产和用能设备更新资金拨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在项目推进、资金支付等方面的工作指导,按要求制定上级资金拨付规定或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拨付审核、监督管理等规范要求,实行按项目实际投资完成比例分期拨付,确保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精准匹配,有效杜绝资金闲置、挪用等问题。目前问题项目已于2025年12月完工,获批的国债资金全部合法合规用于设备更新,有力推动企业提质增效、降本减碳。

二是开展了项目实地调研,深入园区企业和项目单位实地查看建设进展和资金拨付情况,督促企业和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合法合规的按照建设进度拨付资金,目前项目均有序推进,并正在按照要求开展验收。

9.关于“推进项目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投资科会同相关科室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已逐个现场督导,确保整改到位,问题项目均按整改计划有序推进中。在项目管理机制上,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工程变更管理、提级审查等相关机制文件要求,提升政府投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做好项目的前期审查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前期论证研究,对拟纳入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广泛征求要素保障部门意见建议,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提级审查的通知》(鹰室字〔2025〕57号),去年以来,我市已对10个区(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提级审查,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今年以来,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召开3次会议,就鹰潭生活固体废弃物(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扩建项目用地问题,市住建局月湖老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推进情况、鹰潭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调度。

10.关于“项目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全流程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提级审查的通知》(鹰室字〔2025〕57号),今年4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市住建局对贵溪市倪家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展提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同意该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待专项债券资金落实后及时开工建设。

二是已督促贵溪市发改委对问题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对不符合投资规模部分资金进行追缴并退回国库。同时对近期(拟)申报该领域资金项目加强审核和监管,确保项目按投资计划实施。

1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统筹作用,已组织全市24家单位共40余人开展“双公示”数据报送暨信用修复业务培训,向全市各执法单位印发《关于修订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的工作提示函》,明确要求各执法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修订后的《信用修复告知书》,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及时了解信用修复渠道和流程。

二是建立跨部门信用修复协同机制,每季度定期梳理全市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名单,精准推送至相关执法单位。督促各执法单位通过短信、电话、上门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点对点”修复提醒,明确告知修复路径和时限要求,做到“应提尽提、早修快修”。同时建立修复再次提醒机制,给企业负责人发送短信提醒,明确告知信用修复的条件和途径,引导企业关注自身信用状况,积极主动完成信用修复。

三是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督促各地建立健全网格员服务制度,由网格员每月定期上门走访企业,印发《关于开展常态化走访服务企业行动的通知》,明确走访范围、方式与流程,为一线走访服务人员精准服务企业、高效解决问题提供规范指引。对全市涉企投诉案件实行统一调度、闭环管理,动态跟踪办理进展,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6年以来,市营商办新增受理投诉案件19件,已全部办结,累计化解拖欠款项457.89万元。紧盯省级考核要求,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建设市场准入服务专区,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线可查、办理流程公开、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链接可办理。

12.关于“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2026年3月2日已印发《鹰潭市2026年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与招引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多次全市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督促各地加大招引培育力度,已签约服务业招商项目27个,建立涵盖45家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2026年服务业培育企业名单》。

二是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2025年7月印发的《鹰潭市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形成中期进展情况报告,并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企业申报A级物流企业。

13.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存在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我委成功推荐相关企业认定省级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并获批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资金支持。根据省级创新平台管理规范工作安排,不再组织本年度省级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目前,正对历年来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评价,评价等次为“合格”的创新平台分别纳入省级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省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新序列管理。同时,常态化组织各地发改部门摸排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发改口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动态培育库,为后续年度创新平台申报做好准备。

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省预算内项目,持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推动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省预算内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同时,针对部分园区规上企业利润率偏低、排名靠后等问题,市发改委强化统筹调度,会同各园区深入分析、精准施策,推动相关园区规上企业平均利润率稳步提升、在全省开发区中的排名位次实现前移,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4.关于“思想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党组会、学习例会上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及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的干部职工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进行学习。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中。在市发改委2025年工作总结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单独成段体现。

三是从2025年第四季度开始,在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增设意识形态考核指标,在干部提拔、晋升考察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考察谈话重要内容。

15.关于“阵地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设计更新信息发布审查表,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时注明编辑(科室负责人)和审核人员(分管领导)。

二是由财金体改科负责运营的“鹰潭营商”“鹰潭信用”两个官方微信公众号,均已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维管理,并严格落实每周五定期发布信息的工作要求。内容发布严格执行AB角工作制度,信息推送前按规定填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查表》,依次完成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终审全流程审批,确保发布内容规范严谨。

16.关于“统筹协调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向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党委和政府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包含经验做法和工作缓慢、进展不力的情况,切实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截至6月底,已通报4期系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已联合财政、住建等行业监管部门对6个区(市)系统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调研,随机抽查部分项目招标投标资料,了解各地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报告。

三是联合纪检、公安、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了线索会商专班,定期对重大线索、突出问题等进行集中会商。

17.关于“下沉督导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落实委领导包片督导机制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察看现场等方式每月开展一次实地督导,督促各地深入查摆问题线索。

二是截至目前,做到每月对各区(市)系统整治问题项目、线索移交等数据进行分析,对问题查摆率、线索移送数量低的地区进行通报,督促其强化问题查摆力度。

三是每月将整治工作纳入委重点工作,形成了每月重点工作任务表,在工作例会上向委领导班子汇报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18.关于“查摆问题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问题反馈,召开系统整治推进会议,通报了当前台账填报存在的问题,要求不得将与招投标领域无关的问题纳入台账。

二是加强问题项目审核,制定我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系统填报注意事项,组织各区(市)系统填报业务人员开展联合会审。

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将国家、省、市出台的招标投标领域制度文件编纂成册,共涉及4个国家级文件、9个省级文件、5个市级文件,将文件汇编发到各地各部门学习。

19.关于“谋划推进民生类公共服务项目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加快推进2026年65个民生类市大中型项目建设进度,1-7月,我市73个民生类市大中型项目建设中在建项目56个(计划新开工项目25个、续建及计划建成项目31个),累计完成投资12.2亿元,投资完成率55%。

二是加大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体育、文旅等民生领域项目谋划力度,截至目前,贵溪市实验中学高中部综合实验楼及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鹰潭市月湖区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鹰潭市疾控中心检验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余江区韬奋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分别于2026年2月、2026年4月、2026年7月和2026年9月开工建设。

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培训,提升民生项目谋划储备能力;2月4日,市发改委开展全市争资项目谋划培训会,邀请中咨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就项目谋划申报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共12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有关干部对项目谋划申报等方面的业务水平。4月3日,召开了全市第七次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会,协调解决鹰潭市生活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技改扩建项目、鹰潭技师学院鹰潭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民生领域项目用地问题。

20.关于“指导规范民生事项收费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2025年12月24日,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明确鹰潭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鹰行审〔2025〕26号),各区(市)也已依据该文件制定本地具体收费标准。

二是加强事后监管,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2026年7月13日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鹰潭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鹰行审字〔2026〕7号),将我市殡葬服务收费基础项目由原来18项调整为20项(新增3项,减少1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基础项目仍保持2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21.关于“对区(市)发改业务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各区(市)完成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等政策文件的学习,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的通知》。

22.关于“撰写材料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加强学习和培训,在党组会和学习例会上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改进文风的重要论述,引导全委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何要改进文风”的问题,将其作为推动工作、提升自我的重要载体,杜绝应付心理。

二是认真撰写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报告及2026年上半年党建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具体问题和工作打算,严格文稿把关,将研讨材料放入paperpass等查重网站上进行查重。

23.关于“对文稿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级校对审核制度”,做到起草人自查、科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终审把关。层层从严审核文稿政策依据、数据措辞及政治规范性,杜绝低级错误,保障公文质量。

二是持续强化公文审核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文稿质量把关。对反复出现严重文稿差错的个人及科室开展约谈提醒,并在全委范围内通报。

24.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年初预算编制流程,优先足额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坚决杜绝预留硬缺口。各专项经费严格依据项目实际需求据实申报、精准测算,切实提升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与实操性。

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各预算科目、项目间随意调剂资金、挤占挪用经费。确因工作需要进行预算调整调剂的,一律按规范程序报请财政局审批,从严规范预算调整管理。

25.关于“对农产品成本调查外勤补助和下乡补助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农本调查补助资金使用规定,规范使用农本调查补助资金,做好农产品调查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26.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6年6月4日和10日分别组织委领导和科室(委属单位)负责人学习《鹰潭市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树牢“三重一大”事项上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文件必须附党组会议研究记录才予以印发。

二是已严格规范经费报销审核流程,在审核报销时,严格执行《鹰潭市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对3万元以上大额支出,未按规定附会议纪要的,一律不予报销。

27.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重点人群谈心谈话。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我委共组织开展各类谈话33人次,其中政治谈话7人次,任前谈话1人次,人事变动谈话1人次,日常谈话24人次。

二是按照“分层分级、各负其责”的原则,逐级开展政治家访,切实了解干部“八小时外”的思想动态、生活作风、家庭情况和实际困难,听取家属意见建议,传递组织关怀,引导家属共筑廉洁防线,制定并按照《2025年市发改委领导干部政治家访实施方案》完成政治家访工作。

三是强化填报指导与审核把关,在组织廉政档案填报前,向各科室(委属单位)提供制式、规范的填报样表,明确填写规范与标准,已组织全委干部职工按要求填写2026年廉政档案,共计89份。

28.关于“研究党建工作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严格落实定期研究部署要求,2026年上半年共研究党建工作4次,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分析短板弱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确保党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重要事项即时研究。2026年3月,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在全委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传达上级精神、明确任务清单、压实党支部责任,推动党建重点事项快速响应、高效落实。

29.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党总支针对党支部换届、党员发展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对各党支部开展业务指导。2025年任期届满的5个党支部已全部按期完成换届,程序合规、人选到位,新一届支委会已正常履职。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5个阶段25个步骤的程序要求,严把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政审、预备党员接收与转正等环节,组织2名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培训、指导1名发展对象完成政审,做到步骤不省、材料不缺,确保发展质量。

二是严肃组织生活。各党支部从严从实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各开展“三会一课”6次以上,已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0.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流动党员。目前已深入开展流动党员信息摸排工作,共排查出老干支部流动党员8名。坚持“一人一档”,详细采集退休流动党员外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社区报到情况等,相关摸排情况及台账已按要求分别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

二是拓展“线上”学习渠道,老干支部依托微信联络群,由党支部书记牵头在群内累计转发学习材料21次,内容涵盖最新政策精神、党规党纪、老干部工作动态类等话题。

3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对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职级结构进行梳理,根据工作需要,提拔晋升干部,优化干部队伍职务、职级结构。

二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职级晋升办法等规定,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开展选拔任用工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32.关于“聘用人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委聘用人员加强管理,防止参与内部管理,无行政职权,将相关人员调整机关科室。

3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党组会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重点领会和掌握“十不准”纪律要求、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严格执行“末位表态”要求。健全全过程纪实机制,制作全程纪实材料。

3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档案管理,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指出问题人员的档案进行复查审核与鉴定,在此基础上对全委所有干部档案进行全覆盖复查审核与鉴定并逐一进行了整理归档。

35.关于“存在虚假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定《鹰潭市发改委机关干部交流暂行办法》。

二是推动干部交流与轮岗,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职级晋升办法等规定,转任、交流干部。

36.关于“存在制度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计划台账,明确调研主题、时间安排与成果形式。实时跟踪领导调研计划,督促负责人按时提交调研报告。

二是实行调研成果统一收集管理。调研任务完成后,目前已由专人收集8份领导调研报告。

37.关于“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内容,自4月以来,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4条,涉及重大项目、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服务业发展等多个重点领域内容。

二是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开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专栏,并及时发布有关学习内容;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学习内容,线上做好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赣政通、党支部会议等形式加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

三、常态长效、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委党组将始终坚持整改永远在路上,坚决杜绝“过关思想”,持续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常态化抓实巡察整改巩固提升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升班子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始终对标对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是持续抓实常态整改。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成效、严防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细化举措、稳步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常态长效、落地见效。

三是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针对巡察暴露出的短板弱项,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规范工作流程,实现整改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从根源上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四是持续深化改促融合。坚持以整改促作风转变、以整改促能力提升、以整改促工作提质,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切实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6445003

邮政信箱:A198

邮政编码:335000

电子邮箱:ytfgdzz@163.com

中共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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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