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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征集的公告

2026/10/19 8.1k 阅读 263 点赞

为切实贯彻落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线索征集范围

1.在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行供应砂石建材、恶意阻工扰工、索要高额补偿等违法犯罪线索。

2.黑恶势力垄断客运班线、货运货源,扰乱农村客运市场,欺行霸市、强拉客源、收取保护费;团伙化“黑车”非法营运,暴力打压合法营运车辆;煽动司机罢运、围堵场站和机关单位扰乱秩序;驾校、机动车维修市场欺行霸市、强制消费、敲诈学员等违法犯罪线索。

3.黑恶势力威胁、恐吓、围攻执法人员,暴力抗法,阻挠交通执法人员正常履职;有组织抱团超限超载、冲卡闯关;跟踪盯梢执法人员、尾随执法车辆,非法带车保通、通风报信,有组织规避、干扰行政执法等违法犯罪线索。

4.其他在交通运输领域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三、举报渠道

为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正规渠道如实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一)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网上搜索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二)举报电话。交通服务热线12328、0851-85950005

(三)举报来信地址:信件邮寄地址: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楼2楼),邮编:550081

四、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应尽可能写明被举报人姓名、单位、发生地点、时间、违法事实,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办理。

2.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严禁泄露、打击报复举报人。一经发现打击报复行为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3.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故意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本次受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普通民事纠纷、一般信访事项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将按规定转交相应渠道处置。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共同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特此通告。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