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线索征集范围
1.在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行供应砂石建材、恶意阻工扰工、索要高额补偿等违法犯罪线索。
2.黑恶势力垄断客运班线、货运货源,扰乱农村客运市场,欺行霸市、强拉客源、收取保护费;团伙化“黑车”非法营运,暴力打压合法营运车辆;煽动司机罢运、围堵场站和机关单位扰乱秩序;驾校、机动车维修市场欺行霸市、强制消费、敲诈学员等违法犯罪线索。
3.黑恶势力威胁、恐吓、围攻执法人员,暴力抗法,阻挠交通执法人员正常履职;有组织抱团超限超载、冲卡闯关;跟踪盯梢执法人员、尾随执法车辆,非法带车保通、通风报信,有组织规避、干扰行政执法等违法犯罪线索。
4.其他在交通运输领域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三、举报渠道
为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正规渠道如实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一)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网上搜索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二)举报电话。交通服务热线12328、0851-85950005
(三)举报来信地址:信件邮寄地址: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楼2楼),邮编:550081
四、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应尽可能写明被举报人姓名、单位、发生地点、时间、违法事实,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办理。
2.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严禁泄露、打击报复举报人。一经发现打击报复行为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3.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故意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本次受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普通民事纠纷、一般信访事项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将按规定转交相应渠道处置。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共同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特此通告。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