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县公安局统筹警力资源,在城关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养犬专项行动,持续整治辖区不文明养犬问题。
排查中,民辅警坚持教育劝导为主、处罚惩戒为辅的原则,针对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民警对28名相关当事人进行劝导警示,予以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分时段开展巡逻巡查3轮(次),共排查养犬住户141户,摸排登记各类犬只210只,并同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依法没收3只未办理犬证的家养犬。
民警同步向居民宣讲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明确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违规饲养烈性犬、未对犬只采取安全措施致犬伤人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倡导大家自觉遵守养犬规定,主动牵好犬绳、及时办证,摒弃不文明养犬陋习。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持续做好常态化巡查管控,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处置相结合,切实守护群众人身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