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草局对照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第2号总林长令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各方力量,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协同联动,扎实推进鸟类保护三年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成效显著。
统筹安排部署,凝聚保护合力
自治区2026年第2号总林长令印发后,我市迅速响应、快速部署。以市林长办名义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保护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市公安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组成专项工作督导组,深入旗县区开展实地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各地区具体任务落实、重点区域拉网式排查等情况,构建起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程管控的工作格局。
织密巡护网络,紧盯源头管控
制定全市重点区域巡护值守工作责任清单,全面压实基层巡护责任。同时,通过青城巡护APP给护林员发送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植物巡护巡查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护林员、湿地巡护员作用,对辖区14处鸟类重点栖息水域、11处自然保护地实行常态化巡护。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依托无人机、高清视频监控等现代化设备,对鸟类迁徙停歇的重点林区、水域、农林交错区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精准排查整治非法布设捕鸟网、非法猎捕等风险隐患,从源头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常态化巡查重点区域1000余次,收缴捕鸟网等猎捕工具51件。
强化联动执法,严查非法交易
依托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深化多部门协同执法,严查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线下联动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回民区牛街、赛罕区园艺花卉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查野生鸟类非法售卖等行为。线上联合网信、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闲鱼、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开展线索筛查,深挖网络非法交易链条。联动邮政部门检查顺丰、邮政等寄递网点,规范收寄验视流程,筑牢寄递环节安全防线。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跨部门执法联动30余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600余次、经营商户2900余家,查办案件31起,有效震慑各类涉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
广泛普法宣传,提升公众意识
将常态化普法与“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有机结合,形成日常渗透和节点强化的立体普法格局。紧盯花鸟市场、农贸市场、快递网点等重点区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常态化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治宣传。公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联合普法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设立警示宣传牌80余个,收容救护天鹅、狍子、红隼等各类野生动物400余只。
下一步,我市将紧扣自治区总林长令及鸟类保护三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持续强化重点区域源头巡护管控,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寄递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全力守护首府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持续巩固提升保护工作成效。